【招标结果】2026-2028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合作服务采购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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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2028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合作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2026-2028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合作服务采购中选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ZYT-20260819-051)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6-2028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合作服务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公示,质 量:详见公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上海金亥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公示,质量:详见公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公示,质 量:详见公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4名:上海润迅商凯电话商务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 公示,质量:详见公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亥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上海润迅商凯电话商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亥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上海润迅商凯电话商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公示;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上海金亥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上海润迅商凯电话商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公示
三、其他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联通(上 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的委托就“2026-
2028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合作服务采购(采购代理编号:ZYT-20260819-
051)”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6年9 月3日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就询比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合作服务采购 2、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21日
3、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1.36%;增值税税率:6%
第二中选候选人:上海金亥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1.38%;增值税税率:6%
第三中选候选人: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0.92%;增值税税率:6%
第四中选候选人:上海润迅商凯电话商务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1.42%;增值税税率:6%
4、中选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9月4日---
2026年9月7日,如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 受理,具体要求详见公示附件:提出异议的相关要求。
5、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 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箱:yuanjialai@126.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纪委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 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纪委。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 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185号/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上海市长宁区长宁 路1033号27楼
联 系 人:***
电 话:***(工作日)
电子邮件:qiaobb8@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保辉国际大厦A座8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uanjialai@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 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 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 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 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 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 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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