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上海】2026年网络设备及教育教学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失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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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网络设备及教育教学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 2026年网络设备及教育教学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 | |||||||||||||||||||||||
| 招标失败公示 | |||||||||||||||||||||||
| 2026年网络设备及教育教学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标包1、标包3、标包7、标包9)(招标编号:SHBBFA202604100033、SHBBFA202604100043、SHBBFA202604100052、SHBBFA20260410005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本项目于2026年5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标包1、标包3、标包7、标包9)各有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如下: | |||||||||||||||||||||||
| (一)评审结果: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标包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有竞争性,招标失败。 标包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有竞争性,招标失败。 标包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有竞争性,招标失败。 标包9: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有竞争性,招标失败。 | |||||||||||||||||||||||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标包1: 1.上海万文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5 (2)款资格要求被否决; 2.上海照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被否决; 3.上海本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万文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被否决。 标包3: 1.上海照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被否决; 2.上海兰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被否决。 标包7: 1.上海瑞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被否决; 2.上海瑞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稼育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被否决; 3.上海鹿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被否决。 标包9: 1.上海鹿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被否决。 | |||||||||||||||||||||||
|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8日。 | |||||||||||||||||||||||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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