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中海实业-上海分公司小维小修框架协议(3年)采购项目资格预审(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上海分公司小维小修框架协议(3年)采购项目资格预审 (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
ZHSY-2026-GC-GK-01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4-15 17:0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zhangzheng16@cnooc.com.cn
邮编:
100026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4524591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
用):
投诉受理人:
王楠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中海实业-上海分公司小维小修框架协议(3年)采购项目资格预审 (三次)
标段/包编号:
ZHSY-2026-GC-GK-017/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4-15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4-20 00: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4-27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4-27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上海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海实业-上海分公司小维小修框架协议(3年)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三次),采购人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主体 及执行单位:中海油基建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 审查申请。本项目主要为中海油大厦及后续承接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 于楼宇结构、装饰装修、门窗幕墙、防水、空调暖通、给排水、电气 设备等工程施工维修服务。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时需提供原件扫描 件(原件备查)。 3.2 资质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 申请人须具 有:(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上述资质应 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 备查)。(2)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上述资质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 备查)。(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可在中国工 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
【https://zlaq.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 备查)。 3.3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申请人须在 2023年1 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期间,同时具备符 合下列(1)、(2)条件的业绩:(1)完成至少1个已竣工验收含税 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合同业绩,或已竣工验收 的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施工的综合施工合同业绩且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2)完成至少1个 已竣工验收含税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类合同业 绩,或已竣工验收的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类施工的综合施工合同业
绩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类施工部分的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30万元。申 请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 件,原件备查);和2)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和3)发票。每个业绩证 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施工内容(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和/或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类工程)、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合同含税金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100万元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类30万元 及以上,以合同正文内的总价或预估总价为准);② 竣工验收材料(应有甲方盖章。如提供的是政府备案部门网站下载的竣工验收合格 通知书,可无甲方盖章。不接受仅提供工程结算或决算报告作为竣工 验收材料);③ 结算发票(须提供业绩合同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招标人进行发票核验)。注意: 1)若提供综合合同业绩,除上述业 绩证明文件外,申请人还应提供可证明该业绩所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类和/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类部分含税金额分别为100万元及以上、3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的业绩无总价或 预估总价的,除上述业绩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该业绩累计可以达到 业绩要求金额的订单或累计达到业绩要求金额的结算发票,视提供的 累计订单总金额或发票总金额为合同金额。如提供累计订单作为合同 金额的,仍需提供业绩合同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招标人进行发票核 验)。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 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指标:须提供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满足2022-2024年至少 有一年营业利润应为正。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 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至少有一年营业利润为正。 3.5 其他要 求:(1)联合体资格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将被否决。 3.6 资格审查有效期: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