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设计询比-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1-16

【招标公告】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设计询比-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设计询比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设计询比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设计询比(项目编号:TM-DXXB2025008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 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设计费用1.097825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电信浦东局所属区域。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具体包括:配合吉秋路(聚溪路-X1路)建设电信管线搬迁项目的勘察、设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2.2设计周期要求:自项目委托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设计。 ★1.2.3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设计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只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C.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1.4人员要求:提供一名勘察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2.1.5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 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1)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 采购处理措施的; (15)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 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 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 4.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 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 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 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 他媒介转载无效。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900号南汇电信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18918587767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900号南汇电信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1891858776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洁、刘诗晴、郑钊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5216860814、13661579343、18817833663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lijie02.sh@chinaccs.cn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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