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修缮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修缮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报建编号: | 2401CN0012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华东政法大学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修缮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万航渡路1575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韬奋楼位于圣约翰大学历史建筑群(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内,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建筑。本项目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程,实际维修面积约4379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为:韬奋楼单体及室外总体,包括拆除及清运工程、外立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冷热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弱电配管配线工程及室外总体等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工程总投资: | 4220.36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613.37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6055308.00元人民币(3605.5308万元) |
施工工期: | 36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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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单个项目修缮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项目以竣工备案验收日期为准)。业绩项目信息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所采集的数据为准,如采集数据中无法完整体现该项目修缮总面积或项目类型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备案验收日期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补充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第四章附件,并醒目标注出相关关键信息)。投标人需在投标人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类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类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需承诺不得同时承担2个或2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函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0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杨俊、史静思、赵华璞 | 联系电话: | 021-52555818 | |||||||
公告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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