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制造分公司二三项材料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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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制造分公司二三项材料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2024 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3-10211 采购人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黄浦区外地劳动 力管理所)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1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招标需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附件 2
107螺栓M12*40国标500
108螺栓M12*160国标500
109螺栓M16*50国标10000
110螺栓M16*55国标10000
111螺栓M16*60国标3000
112螺栓M16*120国标2000
113螺栓M20*55国标3000
114螺栓M20*60国标3000
115螺栓M20*70国标1200
116螺栓M20*80国标500
117螺栓M20*120国标100
118高强度螺栓10.9级 M12*35国标100
119高强度螺栓8.8级 M16*60国标200
120高强度螺栓8.8级 M16*70国标3000
121高强度螺栓8.8级 M20*80国标100
122高强度螺栓8.8级 M22*60国标2000
123高强度螺栓8.8级 M22*80国标5000
124高强度螺栓8.8级 M22*90国标200
125高强度螺栓8.8级 M27*60国标3000
126高强度螺栓8.8级 M27*70国标5000
127高强度螺栓8.8级 M27*80国标5000
128高强度螺栓8.8级 M27*100国标500
129高强度螺栓10.9级 M27*80国标2000
130高强度螺栓10.9级 M27*90国标2000
131沉头螺栓M16*60国标500
132内六角螺栓M12*40国标100
133花篮螺栓CO型M16国标200
134高强度螺母M36国标200
135高强度螺母M30国标100
136自攻螺丝M5*25国标20000
137自攻螺丝M5*50国标10000
138卸扣2t国标50
139卸扣3t国标50
140卸扣5t国标50
141柴机油CD40国标kg200
142柴机油CF40国标kg200
143机械油68#国标kg200
144抗磨液压油46#国标kg500
145抗磨液压油68#国标kg500
146锂基脂3#国标kg300
147重负荷齿轮油国标kg50
148叉车轮胎300-15国标10
149叉车轮胎700-12国标10
150附着式振动器380V 1.1KW国标200
151镀锌铁线1.2~2.0mm国标kg500
152镀锌铁线2.5~4.0mm国标kg500
153干粉灭火器4kg国标50
154氧气管8mm国标600
155乙炔管8mm国标600
156氧气表总成国标50
157乙炔表总成国标50
158乙炔回火器国标50
159二氧化碳减压器36V国标100
160醇酸油漆国标kg10000
161水性防锈油漆国标kg30000
162通用稀释剂国标kg10000
163手喷漆国标200
164二氧化碳焊枪弯管500A国标50
165绝缘套500A国标500
166保护嘴500A国标500
167连接杆500A国标500
168导电嘴1.2国标5000
169黄油嘴M10*1国标100
169黄油嘴M10*1国标100
170送丝弹簧5米国标200
171二保焊机送丝底座500A国标20
172孔用挡圈D169国标100
173骨架油封160*130*12国标200
174青纸壳0.5mm国标100
175继动器EQ140国标100
176石笔国标200
177砂布国标50
178生料带国标200
179油漆刷100mm国标100
180油漆刷75mm国标100
181金属带锯条4115mm国标100
182金属带锯条4900mm国标100
183电池5#国标500
184工业风扇220V 750mm国标60
185机械千斤顶16t国标5
186机械千斤顶25t/32t国标5
187液压千斤顶16t国标5
188液压千斤顶20t国标5
189液压千斤顶25t国标5
190尖嘴吊钩1t国标100
191吊钩2t国标50
192外圆刀架90°W25 3K16国标5
193外圆刀架90°W25T 3K16国标5
194外圆刀架90°W32 3K16国标5
195外圆刀架90°W32T 3K16国标5
196外圆刀架60°W25 3K16国标5
197外圆刀架45°W25 4K16国标5
198内孔刀架75°W25 4K16国标5
199内孔刀架90°W25T 3K16国标5
200螺纹刀架60°W25国标5
201数控三角外螺纹刀 架SER2525M22国标5
202数控立装三角外螺 纹刀架SER2525M22-V国标5
203数控立装梯形外螺 纹刀架SCVER2525M27国标5
204数控立装梯形内螺 纹刀架SVNR0032T27-6国标5
205数控切槽刀架MGEHR2525-6国标5
206数控外圆刀架MWLNR2525M08国标5
207数控三角形内螺纹 刀架SNR0025S22国标5
208数控外圆刀架MVJNR2525M16国标100
209数控合金刀片MGGN400-R国标100
210数控合金刀片22ERN60 GR520国标100
211数控合金刀片MTT43R6003国标100
212数控合金刀片27VER8.0TR国标100
213数控合金刀片27VNR8.0TR国标100
214数控合金刀片MGGN600国标100
215数控合金刀片WNMG080404-MA国标100
216数控合金刀片22IRN60 GR520国标100
217数控合金刀片VNMG160K08-MA国标100
218合金刀片31605A国标100
219合金刀片41605A国标100
220合金刀片31605AZ国标100
221合金刀片41605AE国标100
222合金刀片T31605F国标100
223合金刀片T31605FZ国标100
224螺纹刀片TCL25-120国标100
225 226白钢切断刀片 合金刀片YW1-4160511国标 国标片 片100 5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 时 间 : 2023-12-22 至 2024-01-02 , 工 作 日 上 午 00:00:00~12:00:00 , 下 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网上获取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无须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投标人报名后可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 元(本项目全过程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12 11: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3、开标时间:2024-01-12 11:0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 8 号福申大厦 8 楼 802 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 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5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 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 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 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 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95763;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 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 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补充: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 策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 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 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 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95763。 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 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本项目开标无需至现场,投标人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操作即可; (2)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 (3)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网络环境畅通,并事先做 好必要的调试、准备等工作。 6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4、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黄浦区政府 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 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 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中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一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黄浦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 525 号 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 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 8 号福申大厦 8 楼 项目联系人:*** 1 邮编: 联系方式:***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要求
1 项目编号、名称 及属性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项目名称:2024 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属性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2 信用记录 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7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 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3 政府采购节能 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或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 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由具 备相应资格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所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应与所投产品一一对应,并在证书中用记号笔将相 应产品型号标记出来),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 效标处理。
4 集采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 8 号福申大厦 8 楼
5 答疑与澄清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 中 心 将 通 过“上 海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www.zfcg.sh.gov.cn/)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 并以书面形式周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 第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否 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 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7 是否允许转包 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允许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 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9 是否现场踏勘
8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0 是否提供演示 否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1 是否提供样品 否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 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文件组成 及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数量:1 份(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料); 正本数量:1 份;副本数量:0 份。 密封方式:电子加密。
14 投标文件有效 期 90 日历天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5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 投 标 人 通 过“上 海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上传所 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无需至现场投标。
16 投标截止时间 (即开标时间) 2024-01-12 11:00:00 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 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 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 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撤回已签收的投 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 心。
17 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 8 号福申大厦 8 楼 802 室(远程开标,无需至 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9 中小企业政策 10% 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政策情况,详见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约定。 1、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9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2、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型和微 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按财库﹝2020﹞46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 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规定。凡不按规定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均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20 中标结果公告 与查询方法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投 标 人 可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 CA 证 书 ) 登 录 黄 浦 政 府 采 购 网(http://zfcg.huangpuqu.sh.cn/),在“评标结果查询”模块中 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
21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在“上海政府采购云 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内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22 履约保证金 如招标文件中约定,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合同 签订时,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黄浦区外地劳动力管理 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 项目履约保证金。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黄浦区外地劳 动力管理所)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3 付款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 条款”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24 招标方代理费 用 本项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冒用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 中心(上海黄浦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 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诸如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费或收取投标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请及时与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 海黄浦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若因此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请立即报警。
25 询问及质疑受 理 1、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可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和质疑。
10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2、若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内容超出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上 海黄浦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 权范围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无权受理和答复,潜在投标 人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 托的授权范围”的对应内容。
26 对招标文件内 容的解释权 集中采购机构保留本项目招标文件(除“第三章 招标需求”外)的解释权。 各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秉持“常规理解”和“善意解释”的原则进行解读,若各方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或者 争议的,应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释义为准。(若有 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 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 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11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前言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 投标工作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上进行。“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运行管理,政采云有限 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 题,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800 号,客服电 话:95763。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 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采购人对采购云平 台相关流程、设置、操作及要求有异议,请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 本项目发现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2)电子投标文件乱码、无法解密或数据包丢失。 (3)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的明确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5)未对招标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详见采购需求及其他相关章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联合投标的;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投 标人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 (7)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要求。 (8)已为拟投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9)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10)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但投标 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认证证书,视作无效标。 (1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应标情形的。 (13)其他法定情形或招标文件约定情形。 12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二、总则 1、招标依据: 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 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项目中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指已依法报名参与本项目并获采购文件,有意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如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 3.1 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 义务;联合体协议文件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成本中列支。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为确保招标文件准确性,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是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唯一途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6.2 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向其单独提供额外的项目资料。招标文件如需补 正资料或调整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会通过发布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采购云平台设置要求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邮箱、传 真等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投标人自身填写虚假或失效信息,造成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无法 及时联系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 除非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不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社会背景、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以及有关常识性内容,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应当了解上述与中标履行合 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会依法进行书面答复,如有必要,还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 7.2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能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会通过“上海政府采 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供应商。 14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7.3 如果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 更正公告为准。 7.4 投标人在答疑澄清期间,应主动查收相关澄清、修改、更正等补充文件,并及时以 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对招标 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8.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依照政府采购 相关规定修正。 8.3 投标文件以上传“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最终结果为正本,如招标文 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的,均为副本。副本只能是正本导出后的影印本。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提供其他语言的资料(除签名、盖 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必须翻译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常规内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需求索引表(需显示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件”与“评分方法”在投标 文件中逐条显示对应位置(页码)); (2)投标函扫描件 (3)资格声明函扫描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或五证合一);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各类资质、荣誉证书扫描件; (10)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11)投标报价一览表; (12)技术规范偏离表、简要说明一栏表等; (13)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 件; (14)投报产品的技术文件 (如投标设备的 3C 认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技术资 料,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的应提供相应许可类文件及进口报关资料等) ; (15)按采购需求编制的各项方案、图纸、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等; (16)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7)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措施及收费情况;保修期外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1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 说明; (19)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上传的资料应为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若因投标人上传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识 别,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总价(开标价格)的金额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数值不保留。 11.3 如项目明确为分包件采购的,报价也应按包件分开报价。 11.4 投标报价总价是直至项目验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中标人支付合同 价以外的汇兑差额、手续费、物料上涨费等任何费用。 11.5 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任一交货地点的交货价,该交货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 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关税、增值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以 及保险费和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等; (2)项目需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6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11.6 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价格可按下列方式填写: (1)按提供服务的内容分类报价。 (2)按提供服务的流程(或模块)进行报价。 (3)按提供服务的人力成本报价。 11.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分类报价,其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8 投标人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9 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12、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 容。 1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 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2.3 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 12.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5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文件。 (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a)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b)为使采购人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所购货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货物从质量保证 17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期期满后每年的维护费用; (c)逐条对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已对招 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c)款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 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 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3、投标有效期 13.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即: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 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 改其投标文件内容。 14、投标文件的上传 14.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先行 了解和掌握网上投标方法和投标工具。 14.2 投标人应留足充裕的时间上传文件,如出现因 CA 证书、系统或网络故障或不懂操 作方法等问题导致未能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 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的电子招投标项目,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按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开标即 可。 1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前准备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 证书);投 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畅通的网络环境,并事先做好软硬件调 试及其他必要准备工作。 15.3 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以委派 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同一投标人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会议室)。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好 18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经过调试可用于上网解密操作的笔记本 电脑(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通常备有电脑用于开标,但由于软硬件设置及兼容性原因,不保 证能与投标人的 CA 证书匹配并正常使用)。 16、投标文件的澄清 16.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6.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17、评标 17.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委会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 定组建。评委会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对本项目进行评审并 确定中标候选人。 17.2 中标结果未公布前,评标时间、地点、评委会成员信息及评审结果均依法保密,恕不奉告。 17.3 包括投标人在内的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试图影响或干扰评标进程和结果。 18、政府采购政策(以下政策如已失效或废止,以最新发布且生效的政策为准) 18.1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及其配套文件和目录 18.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18.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19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18.4 《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 18.5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18.6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政府采购政策》 18.7 其它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 19、项目废标、流标的情形: 19.1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三家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少于三家; 1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4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六、项目结果的查询 20、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21、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查收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使用 CA 证书登录黄浦政府采购网(zfcg.huangpuqu.sh.cn)从“评标 结果查询”模块中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 七、签订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中标人与采购人应签订合同。 22.2 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签订电子 合同。 22.3 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应将电子合同打印一份后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即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斜土路 222 号 301 室)备案。 23、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 20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23.1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3.2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政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存在需要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八、常规付款方式 24、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25、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 法规或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黄浦区财政局最新政策口 径为准。 九、质疑与投诉 26、质疑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 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6.2 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权限范围,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无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无法区分质疑对象的,供应商可先交由集中采购机构梳理区 分。 26.3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 2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和要求应当符合《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 号令),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 26.5 质疑函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收到质疑函后,采购人、集 中采购机构要求质疑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 21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26.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上海市斜土路 222 号 301 室)投诉。 27.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二部分”通篇内容为通用条款格式,若有违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若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产生矛盾的,以“第三章 招标需 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为准。 22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障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器材耗材管理。 13.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 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 14.人员工资、人员服装费、人员培训费等相关成本费用(需考虑最新法定薪资的社保调整的因素)都包 含在本次报价中; 1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和学历、职称证 明、工程维修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高低压、特种设备和弱电工等),餐饮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保安员具备公安局核发的保安员证,消控/监控岗位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 证书; 1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薪资相关核定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17.承诺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相关要求,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开始 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18.投标人理应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9.本项目采用“招一用三”模式,即本次采购结果三年内有效,采购人在当年度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后,有权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内容、要求及服务期不变,原则上续签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合同 共可续签两次,每次签约服务期为一年。 续签合同须知: 1)采购人具有合同续签最终决定权; 2) 采购人必须在合同续签前向采购中心提交续签申请表及考核表,详见“续约申请表”; 3)仅限以下情形可申请调整续签合同金额: A.服务内容、要求或人员增加(人员单价及要求必须按照原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等; B.其它法定理由(必须出具相关法律依据及事由)。 4)如上一年度考核/验收不通过或因项目标的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价 10%),采 购人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5)除上述第三条所涉及因素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今后三年内一切可能影响项目成本的因 素,诸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平均工资线上涨、社保调整、税费调整、员工福利增加及装备、耗材等物资 涨价等,因以上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不作为续约合同调价上浮的依据。 45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附件:(“★”号“#”号汇总)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对本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响应“★”号为必须实质响应的内容,若无法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号为主要指标,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均不得分。 为提高评审效率方便评委核查,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下“★”号指标和“#”号指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及 内容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表格 1、招标需求索引表”的格式及要求制作索引表,不制作索 引表或未按照要求逐一明确标注相关内容所在页码的,可能导致评委会无法准确查找到相关重要响应内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号指标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技术指标
1 资格性审查 要求(由采 购人审核)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 供营业执照)的清晰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2、资格声明函: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 3、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 容,并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 效标处理。 3、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单 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 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投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4、信用记录查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 标无效。(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 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 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 符合性审查 要求 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 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
46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 重侵害本项目用工人员劳动权益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 件约定构成无效标的情形。
附件:承诺函格式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 (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致: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我司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因此我司郑重承诺:若我司中标本 项目 2024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物业管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我司在本项目 中所雇佣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加班费以及补贴、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均符合劳 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例如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等)以及所属行业基本标 准,充分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若本项目用工人员与我司因薪酬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纠纷、劳动仲裁或司法诉讼,均由我司负责妥善 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名称(公章):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依据: 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律法 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 47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地评分。 3、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 标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2)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3)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满足三家以上,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 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 4、评审原则、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 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自身所作出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 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 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5、注意事项: (1)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投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 (2)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财政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处理。 二、资格性审查: (一 )资格审查要素 2024 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类型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项目级/包级
1 引用上海证照库 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 业执照)的清晰扫描件。未按以 上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项目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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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定义 资格声明函(由 采购人审核)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参考,样式 3、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 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加 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照要 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项目级
3 自定义 法人代表授权书(由采购人审 核) 授权书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书中 必须附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 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签署的,投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 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项目级
4 自定义 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审 核) 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投标 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集 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 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 记录进行甄别。) 项目级
(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执行 49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1、政策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 财发 〔2022〕1 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2、企业规模认定的办法: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作为基本认定依 据。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相关文件,若供应商故意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应视作为虚假 响应并承担相应后果。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 册商标。 (2)在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服务和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3)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1)面向小微企业的认定及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执行办法: 根据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在响应文件 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内相关规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 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 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微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优惠。 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中小微企业。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4% 的价格扣除,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 50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 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投标人,均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三、符合性审查: 2024 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符合性要求包 1
序号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 项目级/包级
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无效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 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 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 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 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 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 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 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 律法规,严重侵害本项目 用工人员劳动权益的;其 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 文件约定构成无效标的 情形。 项目级
四、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 2024 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报价分 0~10 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 会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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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10%)×100,分值计算保 留两位小数。 3)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报价所 执行的政策为: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执 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 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其要求和认 定标准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招标文件关于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执行的相关 规定。 4)超过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 处理。
业绩(4 分) 0~4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请 提供合同扫描件,需要包含关键 页)。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 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货物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性能规格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 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4 分) 0~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保障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承诺函》”提供 承诺,完全按照格式要求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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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 得分。
需求理解(4-0 分) 0~4 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 理解,并对管理重点和难点进行分 析及应对或改进措施。 评审标准:需求理解符合项目实 际,管理重点和难点分析准确到 位,应对改进措施得当的,得 4-3 分;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应对改 进措施有欠缺的,得 2-1 分;未提 交或提交方案完全不匹配项目实 际情况的,不得分。
整体管理方案(4-0 分) 0~4 要求:制订符合本项目的整体管理 方案,包括管理策划、管理运作机 制、服务理念和管理优势、服务目 标和承诺等。 评审标准: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内 容详实完整,具有良好的可行性,服务承诺到位的,得 4-3 分;方案 响应度、针对性和可行性存在欠佳 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方案 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特色服务方案(2-0 分) 0~2 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 和项目特点,提供自身服务特色或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 评审标准:所提供特色服务方案和 承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得 2-1 分;未提交方案或不符合采购 人实际需要的,不得分。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运行、维修和养 护(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制订建筑物和日常设施设备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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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维护保养方案,包含但不限 于电梯、消防系统,大楼相关工程 物业的日常维保及其他维修管理。 评审标准: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 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 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 4-3 分;方 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 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公共秩序维护(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制订秩序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大楼保安,巡逻、门岗、消防监控, 重大接待活动,车辆管理,无障碍 通道、消防及突发事件的管理。 评审标准: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 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 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 4-3 分;方 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 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环境保洁服务(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制订环境保洁管理方案。包含但不 限于大堂及楼层公共区域以及外 围部分,电梯系统消防梯及公共通 道实行每日巡回保洁。 评审标准: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 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 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 4-3 分;方 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 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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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制订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方案。包 含但不限于修剪、更换,绿化外观,摆放,选种及其他(含虫控)。 评审标准: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 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 施全面到位的,得 4-3 分;方案不 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 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其他后勤保障服务(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制订保障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综合管理、垃圾清运、处理、油烟 管道清洗服务。 评审标准: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 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 施全面到位,并切合项目实际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 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 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 的,不得分。
辅助餐饮服务 (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制 订辅助餐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 于日常及临时辅助餐饮的服务、相 关的清洁工作,是否遵守行业标 准,符合采购人供餐要求。以及食 品卫生及安全、环境及相关资产管 理。 评审标准: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 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 施全面到位的,得 4-3 分;方案不 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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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 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4-0 分) 0~4 要求:所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 预案应包含:消防报警、人身安全、偷盗事件、电梯故障、台风汛期等 应急预案和处理方案,应急队伍的 完备程度和对于突发事件的响应 效率。 评审标准:方案完整清晰,针对性 强,措施合理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应急队伍完备且能响应迅速,得 4-3 分;方案和预案基本可行,有 基本的应急队伍储备但应急预案 不全面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 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管理机构设置(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包 括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运作流程和 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的职责等。 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机构设置合理、架构清晰、组织体 系完整、相关职责明确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 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 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 分。
内部管理方案(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提供本项目内部管理方案,包括规 章制度建设、人员考核及培训、档 案等内部管理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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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规章 制度齐全、内容完整详实、措施明 确到位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 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服务响应机制(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 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响应方案方 案,包括等服务响应机制、报修和 投诉响应速度等内容。 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响应 机制完善、响应速度快、措施明确 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 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 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 需求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保证管理体系(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 求,提供本项目质量组织管理体系 方案包括质量管理架构、流程、职 责等。 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机构 设置合理、架构清晰、组织体系完 整、职责明确的,得 4-3 分;方案 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 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0 分) 0~4 要求:所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 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相 关,需符合招标要求和相关管理要 求。内容包含:为保证服务质量所 提供的各项保障措施、对应改进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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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等。 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 保证措施全面完善,符合实际需要 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 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 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 需求的,不得分。
安全保证管理体系(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 求,提供本项目安全组织管理体系 方案包括消防及各类安全管理架 构、流程、职责等。 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机构 设置合理、架构清晰、组织体系完 整、职责明确的,得 4-3 分;方案 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 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安全管理保证措施(4-0 分) 0~4 要求:所提供安全保证措施应与本 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相关,需 符合招标要求和相关管理要求。内 容包含: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用电 登高等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 全隐患巡查、整改反馈措施等。 评审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安全 保证措施和安全隐患巡查方案全 面完善,符合国家规定和项目需要 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 不合理或缺漏的,得 2-1 分;未提 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 需求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团队配备情况0~4 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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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 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工作经验(相关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管理能力等相关资料。 评审标准: (1)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并提供相关匹配材 料、执业能力证书的,得 2-1 分;(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具备相应 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并提供相关 匹配材料的,得 2-1 分;(3)未提 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 需求的,不得分。
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4-0 分) 0~4 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投入服 务人员的详细情况,包括总体劳动 力配备计划、具体服务人员配置的 数量、工种、技术能力(包括持证 情况)、经验等情况。 评审标准:服务人员配置、数量、技术能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专业 工种齐全的,得 4-3 分;配备计划 和方案有瑕疵,存在不合理或缺漏 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 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 分。
器材耗材管理方案(4-0 分) 0~4 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 制订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器材(工 具)、耗材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等。 评分标准:方案完全满足需求,制 度完善,措施有力的,得 4-3 分;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 的,得 2-1 分;未提交或提交的方 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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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企业综合实力(4-0 分) 0~4 要求:需提供投标人的社会信誉情 况、履约能力、技术水平等综合服 务能力情况等。 评审标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 均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得 4-3 分;投 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履约 能力、项目实施能力等一般,能基 本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得 2-1 分;未 提交任何企业相关信息,或企业各 方面明显缺乏承接本项目所需实 力的,不得分。
60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邮编:<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编:<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乙方开户银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 乙方银行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 组织形式:公开招标 包件号:/ 包件名称:/ 预算编号:0124-00051746 系统招标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采购人内部合同号(如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 节能条例》、《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 合同: 1、项目概况 1.1 服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 525 号(总部);局门路 620 号、中山南一路 555 号(分部)、中山南路中山大楼 5 楼。 1.2 服务范围/内容概况:总部占地 1410 平方米、分部占地 1580 平方米;总部总建筑面积 2538.3 平方 米、分部总建筑面积 2958.3 平方米;总部绿化面积 300 平方米;总部机动车可停放约 12 辆、分部机动车可 停放约 6 辆;总部非机动车辆可停放约 25 辆、分部非机动车辆可停放约 15 辆;消防监控室 1 间;水泵房 1 61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间;高低压配电 1 套;总部员工餐厅 1 个、分部员工餐厅 1 个;总部电梯 1 台、分部电梯 1 台;垃圾房 1 个。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综合管理服务;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托的室内外清洁;3.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委托电梯、消防的维护保养服务;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报修维修处理;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服务(室 内外);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虫控服务;7.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辅助餐饮服务;8.物业管理区域内大楼公共秩序(保安)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楼车辆行驶、停放管理;9.业主委托的其他事项。 1.3 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为不少于19 人,人员的岗位和分工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 件。如乙方派出人员没有达到上述额定人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缺额人员的 工资。 1.4 合同总价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整人民币。 2、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服务期为:12 个月。本项目采用招一用三模式。 3、管理质量和目标 3.1 管理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3.2 质量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4、委托管理的任务和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区域的服务工作,乙方对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具有使用权,区域 所有资产处理权属于甲方及相关业主。 5.1.2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检查权,发现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可向乙方指出,乙方应认真改 正并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对违纪又不改正错误或甲方认为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调换; 乙方如需调换主要骨干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1.3 甲方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管理条件,如办公用房、值班室及仓库等。 5.1.4 测评服务接管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商量决定 5.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区域地图及相关资料。 5.1.6 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 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和支持乙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 5.1.7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5.2.2 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特殊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 62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 5.2.3 为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 5.2.4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5.2.5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格式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2.6 乙方对所服务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改变使用功能。 5.2.7 乙方管理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教育乙方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定 期做好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 5.2.8 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涉。 5.2.9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15)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技术资 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对讲机、电脑、工具、办公用品)和乙方控 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余部分移交给甲方。 5.2.10 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11 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 任。 6、合同付款方式: 每半年末支付。 7、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7.2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 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3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4 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7.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方 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一般以银行保 63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函形式)。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系统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系统按本 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7.6.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 均由其自行负担。 7.6.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 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 8.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制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8.2 乙方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约 定的内容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8.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8.4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之内,打印一份交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8.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6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调 解不成的,可诉讼至黄浦区人民法院。 8.7 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9.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须经财 政同意并备案);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 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10.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4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 获取参数)获取参数)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 签约) 65 项目编号:SHXM-01-20231211-109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附件 (本章部分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1、招标需求索引表 (需显示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响应条件”、“符合性审查响应条件”与“评分方法”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显 示对应位置的(页码))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条件 索引目录(页码)
无效标项(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法人代表授权书清晰扫描件 ___页至___页
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___页至___页
…… …… ___页至___页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条件 索引目录(___页)
审核项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___页至___页
…… …… ___页至___页
序号 评分响应条件 索引目录(___页)
评分方法(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___页至___页
___页至___页
___页至___页
…… …… ___页至___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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