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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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公告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编号:MT-23-12092
3、项目内容:主要包含根据采购人要求,根据业务需要,为管委会各项工作事务推进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事务依法合规开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6、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7、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注册律师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3)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允许转让、分包,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30至2024年01月09日16:00(报名时间:北京时间09:3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购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注意:报名具体事宜请先致电(***)询问或邮件(mtzb03@mingtaizx.com.cn)咨询。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包件(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2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磋商时间:2024年01月12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注:具体磋商时间、地点安排将视实际情况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后续若采取远程磋商形式,将另行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报名材料: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正式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名单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3)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事务所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纸质资料复印件或上传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事务所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加盖事务所公章、由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除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外)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磋商所需携带材料:
1)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格式为*.PDF签字盖章版本及*.DOC版本,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非事务所负责人直接签署报价文件的需一并出具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此项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单面打印);
3)空白的磋商报价表(最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注:相关资料递交方式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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