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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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20231227-1070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524-000470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采购预算金额:1,928,600.00元(国库资金:1,928,6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灵山路51号、曲幽路487号)两处实验大楼的安保、保洁、会务、绿化、摆花、水电维修、电梯维保、中央空调维保、高压电维保、消防系统维保、弱电系统维保、给排水系统维保、玻璃外墙清洁等物业相关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一招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2若电梯维保检测工作进行专业分包,则分包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若电梯维保检测工作不进行专业分包,则供应商提供有效期 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 级及以上 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安排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月11日10:00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51号 联系人:韩志勇 联系方式:18116080738。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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