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结果】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上海艰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60312192161-15332749    
二、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
1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上海艰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17幢楼2层203室92.67***.00元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外高桥保税区内对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设备维护及保养。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 202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6 日
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建伟,***,吴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2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3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满足标书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相关意见如下: 1、上海艰为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内容较完整,相关业绩较丰富,人员构成较合理,对用户需求理解较好;技术方案内容较具体,服务承诺有针对性,报价有优势。 2、上海楷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爱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内容均不够详尽合理,2家的相关业绩不够丰富,人员构成不尽完备,技术方案不够具体,报价均无优势。 综上,建议推荐上海艰为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      址: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2.1M
采购文件附件: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pdf
576.0K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
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
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艰为科技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3894.260332万元,资产总额为
1700.81586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艰为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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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
(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
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
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规定为准。
(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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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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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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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10115000260312192161-15332749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
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
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响应方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
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310115000260312192161-1533274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5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最高限价(如有):128.57万元
采购需求:对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设备维护
及保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设施量清单相
应规定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2026年11月27日至2027年11月26日
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6-09-18至2026-09-24(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
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
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600元/份,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97160154740010325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响应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
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zfcg.sh.gov.cn)进行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2910:00:00。
五、其他规定
1、竞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合理报价。
2、报价文件自递交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九十(90)天。
3、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
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
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
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
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
和操作要求办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
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单位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
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单位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
投标未完成。
6、本项目由中标(成交)方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收费标准计取。
7、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笔
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CA证书。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6-09-2910:00:00时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
厦1106室第一会议室开启,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
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邮编:200131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上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106室
邮编:201204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响应方须知
前附表
序号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M2026-18预算资金:128.57万元,超限额废标。
2招标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招标代理名称:上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106室招标代理联系人:***招标代理电话:***邮政编码:201204
3项目内容: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设施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4交付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2026年11月27日至2027年11月26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精神,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6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银行账号:97160154740010325购买纸质标书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106室
7合格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依法如实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7(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9本项目仅针对小、微型企业。
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电话:***),对招标文件中所提的有关疑问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递送到,招标代理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11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
12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13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
14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15投标文件数量:网上投标
16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7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00磋商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18磋商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106室第一会议室
1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
20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21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收费标准计取。
2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最终用户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组织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次采购活动中为上
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3“响应方”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和部门。
3.合格的响应方:参照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4.竞争性磋商费用
4.1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
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说明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要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
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响应方须知;
(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4)项目需求;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6)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
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6.1响应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响应方认为竞争性磋商
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
向采购组织方提出质疑。采购组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前,采购组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响应方要求澄清的
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响应方,对
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响应方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如有必要,采购组织方可酌情推迟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每一响应方。
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方有约
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方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
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方案可能被拒绝。
9.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及响应方和采购组织方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
以中文书写。
9.2响应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
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3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竞争性磋商报价
10.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竞争性磋商价格包括所有劳务费、
设备费、修缮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10.2响应方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供采购组织方评审,但不限制参与竞争性磋商
单位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响应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11.1响应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竞争性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之日起,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90天。特殊采购项
目在“项目技术需求”部分另行规定。
12.2特殊情况下,采购组织方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方同意延
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3.2响应文件须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3.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签字。
13.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竞争性磋商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使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按照系统设置和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
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响应的包件号。
14.2.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
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
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
14.3待检查进度变为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CA密码生成电
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
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子响应文件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上传、解密响应文件。
15.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
组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况
16.1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至平台。
16.2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16.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
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6.4未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本项目无)。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响应方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组织方
须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
的响应方代表签字。
17.2响应方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竞争性磋商”字样。
17.3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17.4响应方不得在竞争性磋商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五、项目评审
18.评审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届时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无线上网卡
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为认同开
标结果。
18.2到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项目挂起,采购
人将重新招标。
18.3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规定的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投
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操作流程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认签章等开标流程。
19.评审委员会
19.1采购组织方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贸、
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0.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0.1评审时,采购组织方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
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响应
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竞争性磋商将被拒绝。
20.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组织方将依据响应方提供的资格证
明文件审查响应方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竞
争性磋商将被拒绝。
20.3采购组织方将确定每一竞争性磋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是指竞争性磋商方案
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
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质量和时限等,或限制了竞争
性磋商项目委托单位的权力和响应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
交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0.4采购组织方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0.5采购组织方将允许修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1.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组织方有权向响应方
质疑,请响应方澄清其竞争性磋商内容。响应方有责任按照采购组织方的要求指派专
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竞争性
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2.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2.1采购组织方及其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
和比较。
23.评审原则及方法
23.1对所有响应方的竞争性磋商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3.2评审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3.3在评审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出合理的竞争性磋商价格予以成交。
24.保密
24.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
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响应方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响应方不得干扰采购组织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竞争性磋商报价。
六、成交通知
25.成交准则
25.1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
目的中标人。
26.成交通知
26.1评审结束15日内,采购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
通知书不能在1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
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6.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附加条件。
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
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
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
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
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
人数
响应方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类别分值项目权重评分办法评定分
商务10价格磋商报价10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注:磋商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所有响应中的最低报价。
技术90技术及服务水平服务方案(根据服务实施方案的清晰、详尽、合理、针对性程度评分)461、服务方案编制整体条理清晰内容充分:整体条理清晰内容充分、较好得7~12分;整体条理清晰内容一般得4~7分(不包含7分);整体条理清晰内容较差,不够合理得1~4分(不包含4分)。2、内场设备维护方案:完整性合理、较好7~12分;完整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得4~7分(不包含7分);完整性差,不够合理或未提供得1~4分(不包含4分)。3、应急抢修准备充分组织合理:充分性合理、较好得7~12分;充分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得4~7分(不包含7分);充分性差,不够合理或未提供得1~4分(不包含4分)。4、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能力强、方案完整可行得7~10分;实施能力一般、可行性不强得4~7分(不包含7分);实施能力差,实施方式未提供得1~4分(不包含4分)。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10一、评审内容:1、安全生产、文明维护措施等。二、评审标准:1、措施的科学完善程度,得6~10分;无安全生产、文明维护措施,得0分。
应急管理6一、评审内容:1、应急措施。

类别分值项目权重评分办法评定分
二、评审标准:1、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维护的设备材料储备的完善程度,得4~6分;无配套应急措施,得0分。
拟派人员情况15一、评审内容:1、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等)和专业人员的岗位及人员配置,人员的专业水平、业绩及相关资料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书完整提供,按以下内容进行评审;未完整提供,得9分:1、人员岗位、人数配置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专业水平较强,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得14~15分;2、人员岗位、人数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专业水平一般,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得11~14(不含14)分;3、人员岗位、人数配置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专业水平较差,缺乏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得9~11(不含11)分。
机械配备情况7一、评审内容:1、拟投入设备(包括设备类型、数量、配置等)。二、评审标准:1、拟投入设备的类型、数量及配置等与采购需求要求的匹配程度,得5~7分。
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供应商综合实力6一、评审内容:1、近三年有效类似项目的承接情况;2、供应商的综合履约能力。二、评审标准:1、是否属于近三年有效类似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承接情况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有一个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得分为4分,没有得0分;2、近三年承接的有效类似项目获得的用户或第三方评价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

类别分值项目权重评分办法评定分
第三方技术认可情况,得0~2分。
合计100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说明
1总则
1.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
格(资质)和相关手续(如果有),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
1.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1.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4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认真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
等,一旦成交,应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5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
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
★1.6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
3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外高桥保税区内
4磋商范围与内容
4.1项目磋商范围及内容
为对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设备维护及
保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设施量清单
相应规定为准。
4.2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2026年11月27日至2027年11月26日止,具体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
5承包方式
5.1依据本项目的磋商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
全、包进度的方式实施项目总承包。
5.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合同的签订
6.1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
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
释。
7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7.1结算原则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确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维护、运行管理、维修技术(标
准)要求的费用。报价固定总价包干。除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要求的变更以
及采购文件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做任何调整。
7.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首付款;
(2)2027年5月31日前提交半年度总结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服务期满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申请支付尾款。
7.3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
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
支付小微企业款项。
三、技术质量要求
8项目服务的依据
智能建筑工程整体设计、验收相关标准和规范:
GB50314-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0606-201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信息设施系统相关标准和规范:
GB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机房工程相关标准和规范: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43-2012年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音频系统相关标准和规范:
GB50464-2008《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T15644-95《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
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12641-1990《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及系统维护与操作的安全要求》
9磋商内容与质量要求
9.1设施量清单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材料单
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品牌型号
一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前端
1高清数字摄像机(球机)台57海康威视DS-2DF8225IH-AFW
2高清数字摄像机(枪式)台613海康威视DS-2CD2646FWDA2-IZS
3高清数字摄像机(全景式)台9海康威视iDS-2DP2427ZIXS-D
4网络防雷器个679国产(网络*RJ45)+电源(24V)二合一)
5监控设备箱个327国产(400*300*200mm)
6监控设备箱防水空开个327正泰
7电源防雷器个327国产
84口光电转换器个327郎海(4口千兆收发器)
9光纤收发器个327郎海(LS0110S-SCX-K(1310nm))
10小计
二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传输
196芯单模光缆公里18.77单模
248芯单模光缆公里22.45单模
324芯单模光缆公里10.46单模
44芯单模光缆公里98.45单模
5电源电缆公里2.22YJY223*1.5
6电源电缆公里38.1YJY223*4.0
7接地线公里3.37BVR6
8配电箱台25国产
9光交箱台34国产(600*400*1200)
10电源电缆公里25.19YJY223*6.0
11手孔井个756
12∅110MPVC-T管公里65.67国产
134米监控杆根337国产
1415米监控杆根2国产
15地笼套341国产
16小计
三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后台
1高清NVR台64海康威视DS-8616N-I8
2服务器台4海康威视DS-VE22S-B
3视频授权路2000海康威视
4监控可视化平台软件开发人/月77
5周界智能分析服务器台5海康威视iDS-8632NX-I8/S-V2
6出入对象特征分析服务器台3海康威视iDS-9616NX-I8/FA
7应用程序服务器台9海康威视DS-VE11S-B1
8视频监控网络接入交换机台31海康威视DS-3E0518P-S
9视频监控网络汇聚交换机台6海康威视DS-3E3528F-H(B)
10视频监控网络核心交换机台2海康威视DS-3E7602-MPU
11安全网关台2恒信和安MNB-SR6810-G-4SG-SI
1246寸监控屏台3海康威视DS-D2046NL-C-Y
13机房UPS电源套230KVA.后续2小时
14机房防雷接地系统项2国产
15机房综合布线及桥架系统项2国产
16服务器机柜15国产(800*1000*2000)
17原机房设备搬迁调试項2
18小计
四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报警系统:电子围栏
1双防区脉冲电子围栏主机165优周(S350-21P+YZ-FSXL)
2常规脉冲主机防雨箱(防拆)165优周(500*330*180mm)
3避電器330国产(YZ-BLQL)
4铝制6线终端杆441优周(长850mm,外径33mm)
5铝制6线承力杆1641优周(长850mm,外径28mm)
66线PV过线杆9569优周(长850mm,外径10mm)
7警灯(室外)套327优周
8多股合全线公里220.55优周(直径2.0mm)
9高压绝缘导线公里17.98优周
10接地线公里3.3优周(BRV6)
11电源电缆公里3.3起帆(RVV3*1.5)
12总线型网络报警主机8优周(H608NPC)
13电子地图/视频联动模块12优周(32路继电器模块)
14报警综合管理软件套2优周(S908)
15辅材项2
16小计
五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特殊路段管材
1∅100镀锌钢管公里1.13国产
2∅50镀锌钢管公里4.43国产
小计
六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市政配套
1卡口新老监控系统无缝切换项1国产
2小计
七外高桥港综保区卡口修缮和监控完善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前端
1高清数字摄像机-枪式套96海康威视DS-2CD2646FWDA2-IZS
2高清数字摄像机-球机套4海康威视iDS-2DE7432MW-AB
1网络防雷器组120国产(网络(RJ45)+电源(24V)二合一)
4电源防雷器组55国产
5监控设备箱个50国产(400*300*200mm)
64口光电转换器个100郎海(4口千兆收发器)
7光纤收发器台50郎海(LS0110S-SCX-K(1310nm))
8不锈钢光节点箱台5国产
9配电箱台5国产
104米监控杆台50国产
11接地桩根50国产
12小计
八外高桥港综保区卡口修缮和监控完善工程-电子围栏系统
1电子围栏设备常规脉冲主机箱台27优周(500*330*180mm)
2六线终端杆根110优周(长850mm,外径33mm)
1六线受力杆根231优周(长850mm,外径28mm)
4六线中间杆根1536优周(长850mm,外径10mm)
5合金线m52000优周(直径2.0mm)
6围栏警示牌块456优周
7接地桩根54优周
8高压避雷器组54优周(YZ-BLQL)
9末端跳线条270优周
10小计
九外高桥港综保区卡口修缮和监控完善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后台
1网络报警主机套1优周(H608NPC)
2电子地图/视频联动模块个2优周(32路继电器模块)
3高清NVR(每台配置12路摄像机)台15海康威视DS-8616N-I8(x10)海康威视DS-8616N-I16(x5)
4硬件--服务器台1海康威视(DS-VE22S-B)
5视频监控网络核心交换机台1海康威视DS-3E7602-MPU
6视频监控网络接入交换机台5海康威视DS-3E3528-H
7视频监控网络汇聚交换机台1海康威视DS-3E3756TF
8服务器机柜台1国产(800*1000*2000)
9电子围栏综合管理软件套1优周(S908)
10储存服务器台1海康威视DS-VE22S-B
11平台管理软件套1海康威视(ISC)
12小计
十外高桥港综保区卡口修缮和监控完善工程-道闸(卡口、车道)系统
1高清数字摄像机套20海康威视
1LED显示屏台20海康威视
1电子栏杆台20海康威视
1道闸台20海康威视
1车检器台20海康威视
6小计
十一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实施视频系统与报警系统项目-机房改造配电工段
1UPS配电箱个1国产
1电缆套15YJY223*1.5
1电缆套50YJY223*4.0
1桥架套50国产
小计
十二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实施视频系统与报警系统项目-机房改造设备
1网络报警主机台2优周(H608NPC)
1电子围栏综合管理软件套2优周(S908)
1客户端电脑台6DELL
1高清线套4绿联
1高清线套6绿联
6视频综合平台台1海康威视(ISC)
7输入板卡台1海康威视
8输出板卡台2海康威视
9VGA线9绿联
1055寸监视器吊装支架套4国产
1146寸监控屏支架套1国产
12解码器台1海康威视DS-6404HD-T
13解码器台1海康威视DS-6404HD-T
14小计
十三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实施视频系统与报警系统项目-室外设备取电
1室外配电箱套10国产
1计量电表台10国产
小计
十四费用总计
1维护费用项1
2税费项1
3总计项1

注:上述设施量清单内设施产品型号为现有设施的产品型号。
9.2日常维护工作基本要求
9.2.1维保服务内容:
维保内容包含线路维护、前端设备维护、监控软件维护、存储设备维护。维
保服务内容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信号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检测、数据接头的更换等。
(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
更换、故障排除等。
(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故障排除等。
(5)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6)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7)7*24小时响应,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保障服务。
预防性维护:
每个月进行1次硬件预防性维护保养,一般故障的排除,清理工作、现场设
备的巡视(所有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杆体、基础、箱体等)进行一次
巡检,确保设备正常稳定工作)。并依据设备特性及要求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理。
提供硬件设备月度巡检和按需响应支持服务,巡检频率为每月1次,并出具巡
检报告。
月检在每个月度最后一个天前完成,年检在合同期满前完成。并提供相关月
度、季度、年度巡检记录、维护报告。
故障维修:
前端监控设备保修服务方式一般以现场维修为主。接到故障通知后,对设备
一般性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通过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确保在最
短时间内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需要同类型设备替换的,则提前告知。
10人员及设备要求
10.1人员要求
10.1.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以维护专业要求为准,
且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为该项目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
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
求成交供应商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10.1.2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置表
序号岗位名称(要求)数量应提供验证资料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
1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经验1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有)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
2维护人员登高1名,低压2名3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有)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1、表中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月份在供应商的的社保缴金证明;2、可自报不少于以上要求人数的其他人员。

10.2设备要求
为提高维护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成交供应商应配备专用车辆。本项目中设
备要求(但不仅限于)详见下表。
序号机械名称数量配置要求备注
1巡视车1自有或租赁
2OTDR1自有或租赁
3光缆熔接机1自有或租赁
4多功能寻线仪1自有或租赁
5数字网络视频综合测试1自有或租赁
5仪1自有或租赁
6应急设备与物资1企业自报

注:(1)上述设备中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
严禁使用黄标车车辆。
11安全文明作业及应急处置要求
1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要求
维护单位应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合同标段实际环境、维护作业时间长短
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1.1.1维护单位及其劳务分包商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主要负责
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证书。维护单位应对维护人员
进行全员《维护安全作业规程》和《维护安全作业规程实施细则》的贯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交底活动,重点强调其岗位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11.1.2建立职工(含劳务工等各种类型用工)花名册等档案资料,与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并按规定标准安排专业健康体检
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11.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生产监
管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按照“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责任分解,维护单位法定代表人与项目部、项
目部与下属各责任部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
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
11.1.4凡占用机动车道进行的维护工程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维护
维修作业控制区,并配置专用标志车(防撞车)和各项安全器材;维护人员上
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乘坐专用车辆,不得乘坐在无专用设施的货车车斗内。
11.1.5严格执行JGJ4688-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所有的配电箱、
开关电箱符合要求,临时用电工程所用电器装置、元器件、电线电缆等电工产品
必须按国家规定通过“3C”认证。
11.1.6如维护施工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单位应快速、及时赶
到现场,实施紧急处置,并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紧急
处置的结果须及时上报业主,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与业主无关。
11.1.7在日常维护、维护及作业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维护单位负
责。
11.2应急处置要求
11.2.1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等因素,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的
等级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级。
11.2.2维护单位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建立应
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工程措
施、临时交通组织方案、保障措施(包括应急人员、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等)
等内容。
11.2.3建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总体指挥,并落实各部门职
责和相关措施。
11.2.4组建一支具有综合救援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一旦紧急情况发生,
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11.2.5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与机具,确保物资储备数量充足、机具设备
完好可用。
11.2.6与气象部门建立热线联络制度,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
特别在灾害性天气易发季节,需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针对其可能带来城市通
行障碍做好相关防御措施。
11.2.7与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
与交警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维持良好秩序,并将实施情况及时上报业主。
11.2.8按照“上海市灾害性气候应急处置手册”、“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要求,启动相应预警等级的应急响应。
11.2.9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方式多类别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响应
速度、救援水平和协同能力,并根据演练过程总结和结果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11.2.10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专职人员,监测、收集各类信息;一旦
发现突发性的紧急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业主,上
报的应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上报形式可用电话口
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业主应急值班联系电话。
12内业资料编制管理要求
12.1中标人应努力提高技术管理水平,配合业主做好设施基础资料数据的
采集和各类设施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
12.2中标人应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设施量清单及维护工作
台帐,格式由业主统一规定;
12.3配备专职的内业资料员,收集、整理、编制以及上报各类维护维修资
料,资料要求真实反映中标人的全部维护维修作业实施及管理状况,内容完整准
确,上报准时;
12.4维护管理内业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2.4.1管理资料
1内业资料
(1)日常维护日记(含工、料、机汇总数)
(2)当班(电话)记录
(3)设备量情况汇总表
(4)维护设备、人员配置情况表
(5)综合维护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市政、排水、绿化、环卫)
(6)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巡查检查记录
(8)工作总结
(9)安全学习记录
(10)各项应急预案
2上墙图表
(1)维护标段示意图
(2)日常维护管理网络图
(3)安全管理网络图
(4)防台防汛网络图
(5)节日值班网络图
(6)维护作业联系网络图
3岗位职责
(1)项目部管理岗位职责
(2)巡查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4)内业资料统计制度
(其他制度按需再制作)
12.4.2应急处置资料
(1)城市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资料,包含应急预案、组织
机构网络、工作检查、灾情处理、工作小结等
(2)应急演练资料,包括演练方案、总结评估等。
(3)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使用情况。
12.4.3安全文明施工资料
(1)安全生产
(2)安全报表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网络、协议
(4)人员证书1(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险资料)
(5)安全措施设计
(6)安全教育(每周安全学习、每日安全交底)
(7)安全检查
(8)消防危险品(消防平面图、消防设备量登记表、危险品台帐)
(9)文明施工规划总结(竞赛计划、创建网络、措施、制度、宣传资料、
推进四新、)
四、报价须知
13磋商报价依据
13.1磋商报价计算依据包括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包括提供的附件)、磋商
文件答疑或修改的补充文书、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设施量清单、项目
现场条件等。
13.2磋商文件明确的维护范围、维护内容、维护期限、维护质量要求、维
护标准及考核要求等。
13.3设施量清单说明
13.3.1设施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
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3.3.2采购人提供设施量清单是依照采购需求测算出的主要工作内容,允
许供应商对设施量清单内非核心工作内容进行优化设计,并依照优化后的方案进
行报价。各供应商应认真了解采购需求,如发现核心工作内容和实际采购需求不
一致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答疑文件、补充文件
或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对磋商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应以设施量清单为准。
14磋商报价内容
14.1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
有说明外,磋商报价(即磋商总价)应包括维护、运行管理、维修技术(标准)
要求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等费用,以
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14.2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磋商报价应将
所有工作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供应商的风险,其费用视作已
分配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内单价或总价之中。供应商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计
价和总价。
14.3在项目实施期内,对于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
存在的其它任何风险因素,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价不作调整。
14.4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
及各类磋商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
成等。
14.5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磋商一览表及各类
磋商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构成等。
14.6供应商只需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报出对应服务期限的磋商价格即
可。
15磋商报价控制性条款
15.1磋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中各年度或各
分项报价(如有要求)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5.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不
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
序。
★15.4经磋商小组审定,磋商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作无
效处理:
15.4.1磋商最后报价和技术方案明显不相符的;
15.4.2磋商最后报价中缩减磋商小组最终确定的服务内容的;
15.4.3磋商报价中员工的基本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15.4.4为按规定格式报价。
五、政府采购政策
1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6.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下同)。按照《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
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型企业。
16.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7促进残疾人就业(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适用)
17.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库【2017】141号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包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乙方法人姓名]
([合同中心-乙方法人性别])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乙方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甲方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乙方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乙方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甲方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乙方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乙方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保密
5.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6.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6.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6.2.2付款条件:
1、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足额有效发票后,按下款要求支
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2、分期付款的时间进度要求和支付比例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首付款;
(2)2027年5月31日前提交半年度总结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服务期满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申请支付尾款。
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或未足额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
任何违约责任。
7.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7.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和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费用等)均
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
额。
7.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7.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7.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7.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但乙方
应在费用产生前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增加或扩大的服务内容无需支付
额外费用。
8.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8.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8.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8.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8.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9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补救措施和索赔
9.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
9.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
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履约延误
10.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0.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1.误期赔偿
11.1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3.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
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
金无息退还乙方。
13.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3.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4.争端的解决
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4.2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
决。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
履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
其违约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支付给
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诉讼仲
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为救济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19.合同附件
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0.合同修改
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
求豪华装订,投标书要求采用A4纸张。投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请投标人自行设计)装订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1)声明书;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往年业绩(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项目实施方案;
(6)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7)《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8)《客观分评审因素响应情况表》;
(9)资格证明文件;
(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1)联合体响应时,提供《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12)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
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3)提供具有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诚信承
诺书》;
(14)供应商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16)投标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如果有的话)。
格式1声明书(格式)
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上海国脉久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邀请,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
供应商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
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1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报价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
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
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解密之日起______日。
4.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证据或
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
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响应文件提交期间网上操作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
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操作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
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8.我方同意解密内容以采购云平台解密时的《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我
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报价一览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
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解密内容无异议。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报价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
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存在其他利害关系。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
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2报价一览表
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
项目编号: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包1
投标商包号包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总价、元)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项目包1
说明:
(1)“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
为元,精确到分。
(2)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要求报价。
格式3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一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前端
1高清数字摄像机(球机)台57
2高清数字摄像机(枪式)台613
3高清数字摄像机(全景式)台9
4网络防雷器个679
5监控设备箱个327
6监控设备箱防水空开个327
7电源防雷器个327
84口光电转换器个327
9光纤收发器个327
二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传输
196芯单模光缆公里18.77
248芯单模光缆公里22.45
324芯单模光缆公里10.46
44芯单模光缆公里98.45
5电源电缆公里2.22
6电源电缆公里38.1
7接地线公里3.37
8配电箱台25
9光交箱台34
10电源电缆公里25.19
11手孔井个756
12∅110MPVC-T管公里65.67
134米监控杆根337
1415米监控杆根2
15地笼套341
三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后台
1高清NVR台64
2服务器台4
3视频授权路2000
4监控可视化平台软件开发人/月77
5周界智能分析服务器台5
6出入对象特征分析服务器台3
7应用程序服务器台9
8视频监控网络接入交换机台31
9视频监控网络汇聚交换机台6
10视频监控网络核心交换机台2
11安全网关台2
1246寸监控屏台3
13机房UPS电源套2
14机房防雷接地系统项2
15机房综合布线及桥架系统项2
16服务器机柜台15
17原机房设备搬迁调试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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