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公告(招标编号:ZYT-20260820-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供应 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 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 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 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
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 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只需提 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 甲 级资质;
C.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 甲 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 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 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 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 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4业绩要求:
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通信工程类 项目设计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 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
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人员要求:提供一名勘察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 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2.1.6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 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 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 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 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 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 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 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 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zytd6zb@163.com
,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询比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捌佰元),汇款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为个人账户(授权代表)付 款则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付款摘要中注明:上海-
标书款)。若为现金付款则需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 保辉国际大厦A座8楼线下报名。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保辉国际大厦A座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保辉国际大厦A座8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6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幢7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ytd6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询比(项目编号:ZYT-20260820-
001),采购人为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 限公司。项目资金(可研批复、滚动规划、预算下达文号如有)已落实,具备 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 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预估设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6年至2028年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安装、网络通讯设备和配套设备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可 行性研究等。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则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
★1.2.2设计周期要求:根据本次设计服务内单项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约 定设计周期。
★1.2.3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设计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
(不含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 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 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 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 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只 需提供对应项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设计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 行业(通信工程) 甲 级资质;
C.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 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 甲 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 级资质。
B.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 测量) 甲 级及以上资质。
2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4业绩要求:
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通信工 程类项目设计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 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 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 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 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人员要求:提供一名勘察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 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2.1.6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 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 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 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 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 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 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 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 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
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8:30至2026年08月24日17:00 4.2询比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捌佰元),汇款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为个人账户(授权代表)付款则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付款摘要中注明:上 海-
标书款)。若为现金付款则需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 保辉国际大厦A座8楼线下报名。售后不退。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08883
报名材料:
(1)标书费汇款凭证(若为现金付款无需提供)
(2)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
5
26年08月28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保辉国际大厦A座8 楼。
5.2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761号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16号保辉国际大厦A座8楼 电子邮箱:zytd6z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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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供应商名称 | |
| 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
| 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有) | |
| 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
| 6 | 纳税人识别号 | |
| 7 | 开户银行 | |
| 8 | 银行账号 | |
| 9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
| 10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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