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建工机施集团第二工程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4标项目上海体育场站~龙漕路站区间监测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04-21

【招标公告】上海建工机施集团第二工程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4标项目上海体育场站~龙漕路站区间监测工程招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建工机施集团第二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4标项目上海体育场站~龙漕路站区间监测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4标项目
上海体育场站~龙漕路站区间监测工程邀标文件
 
一、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的完成项目总合同的各项目标和企业管理目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分包单位;为使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4标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面达到建设目标,决定对该工程的上海体育场站~龙漕路站区间监测分项工程进行分包邀标。本次邀标要求各投标单位响应本标书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认真合理的投标,明确职责义务,对分包工程包含的工作内容范围和分包的各项管理目标作出全面承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4标(龙漕路站~上海体育场站区间、上海体育场站)
2.2工程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2.3工程规模:本车站为地下二层一岛两侧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设备层,地下三层为站台层。车站总建筑面积 49065.73m2,其中主体建筑面积 41410.77m2,附属建筑面积7654.96m2,车站规模为 433.66m×21.6~38m(包含结构内衬墙);其中标准段内净尺寸长180m,宽 36.78m。车站主体车站共设埋深约为 24.01~25.78m。根据站址周边建设条件、与上海体育馆结合的条件,车站共设 4 个出入口, 5 组风亭,6 个安全出入口,1 个换乘通道,其中1号出入口及3号出入口与3号风亭组及4号风亭组合建。龙漕路站~上海体育场站区间上行线长度:1268.901m;下行线长度:1269.511m。
三、邀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3.1邀标范围:依照建设单位提供设计院设计的施工设计图纸及监测方案,上海体育场站~龙漕路站区间监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措施工作。
3.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沿线地下综合管线垂直、水平位移监测,沿线建(构)筑物垂直、水平位移监测、隧道收敛监测、地下管线监测、地下水位观测、建筑物下沉、倾斜监测、隧道沉降监测、进出洞土体深层沉降监测、盾构隧道沿线地表隆沉剖面监测;旁通道监测:洞内外观察监测、洞周收敛监测、拱顶下沉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地表位移监测等。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
4.1本次邀标要求投标方须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具有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邀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投标方按本邀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按“包人工、材料费、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环境、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中标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对工程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否则邀标单位有权取消该中标单位的施工承包权。
六、报价说明: 
6.1本工程采用施工图及监测方案邀标、固定单价包干。投标方应按照邀标方提供的暂估工程量清单,在对本工程项目情况充分了解后,结合自身施工经验进行报价。本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合同期内因市场环境变化、项目情况变化(施工方案、工程数量、工期延长等)、邀标方延期付款等对中标方损失的补偿;以及在合同内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及其相关费用;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已充分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施工图及监测方案所示区间长度按米计净量,且最终结算工程量不大于邀标方与建设方的结算数量,若大于则不予计量。
6.2投标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及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可自行投报需要计取的有关费用及理由说明。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情况为借口,向邀标单位提出额外取费或延长竣工工期等补偿要求,对此邀标单位不作任何考虑。
6.3本工程增值税率为:6 %。中标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邀标方通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邀标方,当月开具的发票必须当月送达。中标方开具给邀标方的发票金额应与建设方要求邀标方开具发票金额同比例。因中标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邀标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中标方需向邀标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中标方应提供内容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邀标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要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保持一致,专用发票备注栏中要根据合同内容,注明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因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由中标方承担,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七、付款条件: 
7.1邀标方按照建设方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且在邀标方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再支付。(本条款不适用“中小企业”)
7.2邀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预缴《税收完税证明》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再行支付。若中标方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为同一区县,无需进行预缴申报,则按照付款金额向邀标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以及最近一期增值税申报表及税金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再行支付。
7.3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按截止每月 20 日前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由中标方编制当月完成验工月报,报邀标方核准后,邀标方支付核准工作量的 87 %;累计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87 %时停止付款。施工过程中的计量结果仅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如中标方不上报验工月报,邀标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7.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邀标方支付中标方结算工程款的 95 %,留结算金额 3 %作为质保金。
八、工程结算:
8.1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中标方向邀标方提交结算书,中标方不按时提交结算书的,有权按合同价款1%向中标方计取违约金。中标方上报的结算书应保证其真实性性、准确性,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含5%);如中标方送审的工程结算核减率大于5%时,邀标方有权按超出核减率5%以上部分金额的10%向中标方计取违约金。上述该违约金邀标方有权在应支付中标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8.2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中标方有义务协助邀标方同建设方结算;待邀标方与建设方结算后,邀标方、中标方可启动结算流程;邀标方审核中标方送交的结算书,结算审核工程量应不大于邀标方与建设方结算的数量,大于部分不予计量计费。
九、材料及设备: 
9.1本工程 所有材料及监测仪器 由中标方供应,凡中标方采购的各种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出厂检验合格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及上海市规定的有关资料。主要材料和用量较大的材料选定均需事前办妥自检、报验手续,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签认,由现场监理监督验收。
9.2中标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不符时,中标方应在邀标方代表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工期要求: 
10.1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26年5月1日--2026年12月30日,共244日历天(节假日、风雨天等恶劣性气候均已包括在内),具体开工时间以邀标方通知为准,并满足邀标方的总体进度要求。
10.2 中标方未按邀标方的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导致邀标方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工期支付违约金额为20万元,邀标方有权从中标方应得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该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另行支付 。
十一、质量要求:
11.1本工程质量必须合格并争创优质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中标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邀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标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3因中标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经返修后仍达不到约定的验收标准或奖项要求,中标方应当赔偿邀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十二、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2.1安全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高空坠落、火灾、触电、坍塌、机械伤害及污染环境等事故;不发生场内交通事故。
12.2文明目标:确保本工程达到上海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12.3中标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2.4中标方应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强化集团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十条指令》,中标方同意所有安全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背心、安全袖标等)必须使用上海建工营造商平台(https://www.666scg.cn/)供应的物资。具体由邀标方采购,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2.5中标方须按照建工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面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管控的指导性意见》(沪建生产【2021】41号)及邀标方要求,实行劳务班组配置安全干事机制。安全干事人员为中标方劳务班组一线作业工人且是兼职,每15人(包括不足15人的班组)至少配备1名安全干事,安全干事名单由中标方进场前提交项目部备案。中标方组织安全干事参加由邀标方内训师开展的培训,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聘用上岗。劳务班组安全干事协助邀标方项目部安全员行使对劳务班组在施工作业面的安全管控职能,并参加安全晨会制度交底。
十三、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因提供履约担保而发生的手续费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无法提供银行履约担保的,邀标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10%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时效截止到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
十四、其他要求: 
14.1本工程投标方一旦中标,必须服从邀标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相应奖罚条款及其他相应条款。确保本工程符合国内标准、行业规范,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最终符合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承诺施工项目中不存在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按国家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涉及需由总包单位进行工资代发的,及时签订相关合同。中标方知晓并同意接受邀标方在履约过程中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应收工程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14.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按邀标方要求提供项目人员资料、岗位证书、社保资料、劳动合同、工资单、项目机构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卡。
14.3按国家政策生产工人需参加社会保险,中标方须提供本工程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如因中标方无法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造成邀标方无法向建设方结算社会保险费,由此造成邀标方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十五、投标要求
15.1本次邀标为网上邀标,投标方在上海建工营造商门户网站登录进行投标报价。
15.2网上填报内容要与上传标书(附件)内容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书面递交资料为准,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书面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5.3在投标有效期内,由邀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电商平台发送,投标方2天内未予回复邀标方的即视为已经确认,并发放书面版本。投标方经确认后即应予邀标方签约,投标方未签约的则视为违约。对未中标的投标方,邀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十六、评标与定标:
经邀标方分析、询标、修正报价后,将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严密封口并要求封条上且骑缝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章。
17.2包封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17.3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十八、投标有效期:邀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日起至中标方签订合同止。
十九、投标截止期:
投标单位应在以下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邀标方:
投标截止日: 2026 年4 月 10 日  16 :00前
投标地址: 上海市洛川中路701号9号楼3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4月 2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录www.yzscg.cn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中进行响应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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