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建工水利水电建设公司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设备租赁分包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04-03

【招标公告】上海建工水利水电建设公司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设备租赁分包招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设备租赁分包  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编号:  ESCRFQ2026040200029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
项目名称
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
3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招标范围
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设备租赁分包
6
工期
以工程承包人实际开工令为准,总日历工作天数为270天
7
质量要求
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安全无事故,确保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文明工地。
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设备租赁分包相关资质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答疑及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查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13
投标文件份数
2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1199号8楼
时间:  2026 年 4  月 5日9时整
15
开标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 2026年4 月5 日9时整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1199号8楼
16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及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16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招标项目概况
1.3.1  项目位置:上海市浦东新区。
    1.3.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吕家浜(广兰路-创新河)河道及绿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2、质量、工期等要求
2.1  质量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安全无事故,确保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文明工地。
2.2  工期:以工程承包人实际开工令为准,总日历工作天数为270天。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总包方与业主合同规定收取的工程款,然后按总包方与分包单位合同规定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遵守招标人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总包单位”)对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简称“业主单位 ”)关于本工程的一切合同规定和承诺。
5、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
5.1  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对招标文件内容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该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和答疑。通过答疑后,如果投标人有其他疑问则自行处理,招标人将不再答复。
5.2  投标人在购领招标文件后,应尽快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对现场方位不熟悉,可向招标人咨询详细地址),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5.3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以及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本工程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租赁期间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中标后签定合同以及在租赁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要求。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租赁费用清单
第三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第四章、资格审查
第五章、中标通知书、合同格式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正及补遗
    9.1  在投标截止期时间 2日前,招标人可以用补遗的方式修正或调整招标文件。
    9.2  据此发出的补疑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该补疑将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发出,招标人不再做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书时将补遗内容考虑进去。
9.3  如在投标截止前,有特殊情况须变动更改,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最后一次澄清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及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疑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采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
11.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商务标部分封面及目录
11.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3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4  投标函
11.2.5  投标报价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修改)。
13、投标报价
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的全部工程内容,并充分考虑到招标文件中包括质量、工期要求等在内的各项相关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招标人提供劳务费用清单的基础上自主报价。
13.1报价依据:
投标人自行测算的成本价及相应的利润等;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图纸。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采用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装订成册。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放在一起装袋密封。
18.3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8.3.1  工程名称
18.3.2  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
18.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8.6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否则其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前附表规定。
20.2  招标人可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视其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在投标文件提交之后,投标人不得再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参加评标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后一律不予退还,各投标人应自行备份留档。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程序
23.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法人代表需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3.2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携带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3.3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程序如下:
23.3.1  确认参加投标企业个数。
23.3.2  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3.3.3  按照本投标须知第18款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4  按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唱标,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3.3.5  唱标结束,招标人从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年度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名专家,根据以下具体评标办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24、评标
24.1  评审原则
    24.1.1  最大限度地满足、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24.1.2  科学、公正、公平;
    24.1.3  强调竞争性、客观性,减少机会性、主观性;
24.1.4  综合评判,评分最高者首选中标,次低者备选中标。
24.2  评标程序
24.2.1  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24.3  具体评标办法标准
24.3.1  商务标评标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对各因素打分和综合考虑,选择中标单位。分值满分为100分。评分类型可分为两大类:公司信誉类和商务类,其分值各占50分。
    ①  公司信誉类(50分):预审资料、业绩与信誉、合同履约表现、质量合格率、供货及运输能力。
②  商务类(50分):商务报价和资金支付情况。其中商务报价按从低向高排列或下浮率从高到底排列,第一名得40分,每降低一名扣10分,扣完为止。
24.3.2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及其他
①  经打分并综合考虑后,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②  评标结果将在3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③  若全部投标均为无效标时,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④  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5、评标过程保密
25.1  在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之前,凡属于投标书的审查、澄清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过程或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错误的改正
招标人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
26.1 招标人改正计算错误的原则如下:
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2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①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7.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本招标工程的租赁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所确定的中标人。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9.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侯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通知未中标的候选人。
30.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组成部分,但经协商一致通过合同进行明确变更的除外。
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录www.yzscg.cn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中进行响应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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