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核环保-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03-05

【招标公告】中核环保-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第三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询价公告
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服务(第三次) 
1.2 采购单位: 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公司承担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管理要求,需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节点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分别开展2次专项审计,审计服务机构需出具符合规定的赋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节点核查及验收的核心依据。2026年1月收到上海市科委最新通知,该项目拟于2月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提交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赋码)。为完成相关工作,目前需要采购审计服务,对公司该项目进行审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乙方(审计服务提供方)对甲方(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核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出具符合规定的赋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乙方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经费执行做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以报告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的规定,对科研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同时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服务期间,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问题,需及时告知并配合甲方解决问题。审计过程中,对甲方的费用调整、费用归集等材料整理进行配合和答疑。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且出具甲方及有关方认可的法律文件,要求可为甲方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或配套解决措施。
2.3 服务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398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信誉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应答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如未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以采购人或采购实施机构应答截止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至少提供1个有效期内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 必须是集团公司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里面的审计机构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报名通过后,将:
1.支付完成收到的发票,
2.带有时间戳的支付完成页面截图,
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并在电子采购平台完善相关费用信息,待集采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若遇项目二次或多次发布且供应商仍要参加的,烦请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将首次支付完成收到的发票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并在电子采购平台完善相关费用信息后联系采购实施机构联系人申请通过,无需再次购买文件。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冯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816。(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请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 21 : 10 — 2026 年 3 月 9 日 12 :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参与项目前需上传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回执单(以上文件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经采购实施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参与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参与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5.2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 年 3 月 11 日 9 : 1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中核环保集采中心于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天府二街南复地·复城国际T1座18F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zhangjingwei@cepc.bj.cn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根据制度,达到一定金额的,如成交供应商不是中核集团、中核环保合格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0日内取得中核集团、中核环保合格供应商资格。
  10.4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如出现一致情况,将按照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纳入相应供应商灰名单。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采购单位:  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2026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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