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总分院门诊眼科配镜中心房屋租赁项目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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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总分院门诊眼科配镜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上海贞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总分院门诊眼科配镜中心房屋租赁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SHCSC2025F26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总分院门诊眼科配镜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中标人: 上海贞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元/年 二、其他: 1、招标编号: SHCSC2025F263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人: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4、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总分院门诊眼科配镜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5、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6、评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7、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 8、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贞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9、中标价:***元/年 10、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沈宏庆、宋洋、计文青、陈刚、于海燕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中兴路1539 号B座11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 会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文倩, 监督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腾越路45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liusiyuan@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荔麓参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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