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临港数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第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CTZB0090-2025-4590-2),招标人为临港数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本项目拟对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发起采购。
1.2招标内容:临港数据中心B1楼机电配套暖通设备板式换热器,4套板式换热器(换热量:8500kW)、3套板式换热器(换热量:11500kW)。
1.3项目预算:315万元(不含税)。
1.4★交货期:自收到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设备的吊装就位。
1.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项目交货及实施地点:中国联通上海临港国际云数据中心园区(浦东新区奔腾路50号,以招标方指定地点为准)。
1.8技术要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0签约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按成交价签约,最终结算金额按招标方实际采购的数量及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1.11标的性质:货物含吊装及调试服务。
1.12★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板式换热器(换热量:8500kW)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8万元/套;板式换热器(换热量:11500kW)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套;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要求\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①施工综合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均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满足上述资质许可的要求)。
(3)人员要求:投标单位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提供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满足上述资质许可的要求)。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板式换热器设备销售业绩或集成业绩(集成业绩内仅计算板式换热器设备金额)。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2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4.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负责设备供货任务和设备安装施工任务的两方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制造商/代理商。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货款的支付。
2.4.2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非中国大陆的接受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地非中国大陆情形包括:1.注册地在非中国大陆的外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资本);2.注册地在非中国大陆的外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资本)在华成立的外国法人独资、港澳台法人独资或中外合资外资绝对控股的企业。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技术顾问联系电话010-67882255-3)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建议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使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若因未使用联通手机号码造成招投标过程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标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要参加的标段并保存;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选中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进行支付(企业/个人沃支付)。
注:若首次使用沃支付,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支付中断的,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财务管理→费用支付”,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
(3)支付成功后可通过如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并在“浏览招标文件”处导出,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4.1.3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支付,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投标人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投标人针对供应商注册、联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办理及绑定、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电话010-67882255-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须检查公司信息(如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完成企业信息修改。
(4)潜在投标人请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账号并登录。若未完成本步骤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请在30分钟内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进行IPASS签名确认或未提交异议将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人信息(业务及异议):
联 系 人1:*** 张钊杰 电话:***
联 系 人2:吉雯瑾 韩赟 丛笑澜 电话:021-52375291
电子邮件: wangmingxue.sh@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或异议接收邮箱(wangmingxue.sh@chinaccs.cn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提出异议的相关要求。
开户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户:602811158000005
招标人:临港数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uy256@chinaunicom.cn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
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9.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本项目拟对B1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发起采购。
1.2招标内容:临港数据中心B1楼机电配套暖通设备板式换热器,4套板式换热器(换热量:8500kW)、3套板式换热器(换热量:11500kW)。
1.3项目预算:315万元(不含税)。
1.4★交货期:自收到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设备的吊装就位。
1.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项目交货及实施地点:中国联通上海临港国际云数据中心园区(浦东新区奔腾路50号,以招标方指定地点为准)。
1.8技术要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0签约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按成交价签约,最终结算金额按招标方实际采购的数量及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1.11标的性质:货物含吊装及调试服务。
1.12★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板式换热器(换热量:8500kW)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8万元/套;板式换热器(换热量:11500kW)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套;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要求\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①施工综合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均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满足上述资质许可的要求)。
(3)人员要求:投标单位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提供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满足上述资质许可的要求)。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板式换热器设备销售业绩或集成业绩(集成业绩内仅计算板式换热器设备金额)。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2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4.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负责设备供货任务和设备安装施工任务的两方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制造商/代理商。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货款的支付。
2.4.2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非中国大陆的接受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地非中国大陆情形包括:1.注册地在非中国大陆的外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资本);2.注册地在非中国大陆的外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资本)在华成立的外国法人独资、港澳台法人独资或中外合资外资绝对控股的企业。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技术顾问联系电话010-67882255-3)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建议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使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若因未使用联通手机号码造成招投标过程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标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要参加的标段并保存;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选中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进行支付(企业/个人沃支付)。
注:若首次使用沃支付,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支付中断的,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财务管理→费用支付”,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
(3)支付成功后可通过如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并在“浏览招标文件”处导出,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4.1.3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支付,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投标人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投标人针对供应商注册、联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办理及绑定、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电话010-67882255-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须检查公司信息(如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完成企业信息修改。
(4)潜在投标人请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账号并登录。若未完成本步骤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请在30分钟内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进行IPASS签名确认或未提交异议将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人信息(业务及异议):
联 系 人1:*** 张钊杰 电话:***
联 系 人2:吉雯瑾 韩赟 丛笑澜 电话:021-52375291
电子邮件: wangmingxue.sh@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或异议接收邮箱(wangmingxue.sh@chinaccs.cn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提出异议的相关要求。
开户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户:602811158000005
招标人:临港数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uy256@chinaunicom.cn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
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9.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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