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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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SHZC202521340S)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
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202521340S
项目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
年三校区体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翔路校区、中山西路校区、上川路校区)。
3、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人民币)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四、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
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
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
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
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
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
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
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
院官网(https://zfzx.lixin.edu.cn)。
3、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ejie@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坶辰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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