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因公出国(境)协议服务商短名单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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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因公出国(境)协议服务商短名单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因公出国(境)协议服务商短名单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选择不超过6家供应商进入短名单,短名单有效期为3+2年,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本次入围短名单的
供应商可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单位提供服务。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供应商均从本次短名单中产生,
根据出行团组具体情况单独签订《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方案确认单》。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因公出国(境)公务保障服务,包括:团组住宿、日常餐饮、会议室、公务用车、翻译等预订服务;飞
机票、车票、船票等票务代购代订服务;行程咨询、签证准备、保险选购等附加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
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
用情况。
(2)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
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政府部门或央国企因公出国(境)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材料中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或者合同周期、甲方名称和服务内容(与本项目相类似),三
者缺一不可。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上海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首次使用该网站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一次性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
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应当从
网站指定位置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已签署的《保密承诺》 (内容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
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
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
员会决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1|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
美丽园大厦19楼1902-1会议室递交纸质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虹桥机场迎宾二路200号 |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邮编:200040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邮编:201207 电话:7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aoqi@shabidding.com |
附:
相关格式:
保密承诺书
致: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有意参加因公出国(境)协议服务商短名单项目(项目编号:2306024097,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委托在下签字的
代理人 (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招标人已在媒体公开
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
180个月。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
本公司购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机构)组织实施的因公出国(境)协议服务商短名单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2306024097)。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招标机构或招标人事先收到了撤销授权委托的
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白年月日开始至购买招标文件完成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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