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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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办公用品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一、概述
1.为确保采购的办公用品满足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质量要求,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比选机制,筛选出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服务高效、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物资供应合作关系,为单位办公运转提供坚实保障。
2.服务内容:
(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涉及的办公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文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耗材类、信息化设备、复印纸、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根据办公实际需要补充的各类物资。
(2)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办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且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信息化设备、软件需兼容现有系统,提供免费安装、调试等服务。
(3)价格要求: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清单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税费、配送费等,报价应合理、透明,并承诺在采购服务期内,除国家政策调整或原材料大幅涨价外,保持价格稳定。
(4)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及时、高效的配送服务,常规物资订单确认后24小时内送达,送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发票等相关凭证,配合中心完成数量核对、质量检验。同时,供应商还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如退换货、维修,办公以及信息化设备须按行业标准提供运维服务。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规格不符或包装破损等情况,供应商需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往返运输费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每年11月底前由综合办公室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进行次年的合同续签;如未通过,则重新安排采购。)
4.服务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楼。如需临时变更配送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物资类别;
2.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比选人须保证,在本次比选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比选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供应商需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供应商名单中,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采购文件的领取
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07室领取比选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点30分,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07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以到件时间为准)。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16时前提出。
相应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比选人须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
一、概述
1.为确保采购的办公用品满足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质量要求,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比选机制,筛选出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服务高效、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物资供应合作关系,为单位办公运转提供坚实保障。
2.服务内容:
(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涉及的办公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文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耗材类、信息化设备、复印纸、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根据办公实际需要补充的各类物资。
(2)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办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且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信息化设备、软件需兼容现有系统,提供免费安装、调试等服务。
(3)价格要求: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清单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税费、配送费等,报价应合理、透明,并承诺在采购服务期内,除国家政策调整或原材料大幅涨价外,保持价格稳定。
(4)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及时、高效的配送服务,常规物资订单确认后24小时内送达,送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发票等相关凭证,配合中心完成数量核对、质量检验。同时,供应商还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如退换货、维修,办公以及信息化设备须按行业标准提供运维服务。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规格不符或包装破损等情况,供应商需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往返运输费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每年11月底前由综合办公室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进行次年的合同续签;如未通过,则重新安排采购。)
4.服务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楼。如需临时变更配送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物资类别;
2.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比选人须保证,在本次比选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比选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供应商需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供应商名单中,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采购文件的领取
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07室领取比选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点30分,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07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以到件时间为准)。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16时前提出。
相应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比选人须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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