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5747-2542GYGYL643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所在地区:
全国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背景: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依托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物流)执行物流业务相关物资、服务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物流集采)工作。本次国药物流对SA&HZ承运商进行集中采购,实际采购方和使用方为国药控股旗下各分子公司。
规模: 本项目为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本次最终采购N-1家(N为有效投标人)供应商,最多入围8家供应商作为入围单位。项目包含三个上海DC、武汉DC和沈阳DC三个始发地SA&HZ客户的承运商业务,各DC承运商业务总体情况如下(其中年预计金额基于历史运量评估,不作为业务量的实质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业务大部分目的地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区(沈阳始发涉及部分辽宁省内县级行政区),配送客户类型以商业公司、疾控中心为主。需要承运商从各DC指定仓库提货,在承诺时效内完成门到门配送服务,客户签单返回、温度计回收、冷包回收、实时监控及逆向物流等服务。
投标人需具备承接三个DC承运商业务的能力,不允许只针对部分DC参与投标(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序号 始发地 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1 上海DC 756.89万
2 武汉DC 1672.21万
3 沈阳DC 286.92万
合计 2716.02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
定标原则:
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名称:
/
6 天 21 时
我要投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5 11:0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5747-2542GYGYL643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29 01: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05 11:00:00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地点:
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5-12-19 02:00:00
开标形式:
线下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国药大厦六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标段/包内容
本项目为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本次最终采购N-1家(N为有效投标人)供应商,最多入围8家供应商作为入围单位。项目包含三个上海DC、武汉DC和沈阳DC三个始发地SA&HZ客户的承运商业务,各DC承运商业务总体情况如下(其中年预计金额基于历史运量评估,不作为业务量的实质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业务大部分目的地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区(沈阳始发涉及部分辽宁省内县级行政区),配送客户类型以商业公司、疾控中心为主。需要承运商从各DC指定仓库提货,在承诺时效内完成门到门配送服务,客户签单返回、温度计回收、冷包回收、实时监控及逆向物流等服务。
投标人需具备承接三个DC承运商业务的能力,不允许只针对部分DC参与投标(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序号 始发地 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1 上海DC 756.89万
2 武汉DC 1672.21万
3 沈阳DC 286.92万
合计 2716.02万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凭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和货物专用运输(含温控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则需包含冷藏保鲜设备或其他含冷藏运输相关项目)。
7.投标人需拥有自有温控厢式货车10辆(含)以上,其中4.2米车型不少于5辆,车辆车龄需在五年以内;(投标人自有车辆或归属投标人分公司的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注册行驶证),如为分公司自有车辆,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8.投标人股东中无国药物流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9.投标人需签署合规承诺书;
10.承运商具有投标线路的承运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和专业技术保障能力;
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承运医药运输的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的3个月的发票证明)。
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11内容须全部满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其他:
1.服务期:服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
2.服务地址:大部分目的地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区(沈阳始发涉及部分辽宁省内县级行政区)。(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和附件SA&HZ控制价及报价表)。
3.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
4.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于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问题请在首页-帮助中心-操作视频-“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观看视频。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5.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sumeiling@sinopharm.com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chenlin61@sinopharm.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17楼
相关附件
公告PDF:
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其他附件:
无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5747-2542GYGYL643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所在地区:
全国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背景: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依托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物流)执行物流业务相关物资、服务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物流集采)工作。本次国药物流对SA&HZ承运商进行集中采购,实际采购方和使用方为国药控股旗下各分子公司。
规模: 本项目为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本次最终采购N-1家(N为有效投标人)供应商,最多入围8家供应商作为入围单位。项目包含三个上海DC、武汉DC和沈阳DC三个始发地SA&HZ客户的承运商业务,各DC承运商业务总体情况如下(其中年预计金额基于历史运量评估,不作为业务量的实质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业务大部分目的地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区(沈阳始发涉及部分辽宁省内县级行政区),配送客户类型以商业公司、疾控中心为主。需要承运商从各DC指定仓库提货,在承诺时效内完成门到门配送服务,客户签单返回、温度计回收、冷包回收、实时监控及逆向物流等服务。
投标人需具备承接三个DC承运商业务的能力,不允许只针对部分DC参与投标(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序号 始发地 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1 上海DC 756.89万
2 武汉DC 1672.21万
3 沈阳DC 286.92万
合计 2716.02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
定标原则:
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名称:
/
6 天 21 时
我要投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5 11:0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5747-2542GYGYL643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29 01: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05 11:00:00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地点:
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5-12-19 02:00:00
开标形式:
线下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国药大厦六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标段/包内容
本项目为SA&HZ承运商集中采购项目,本次最终采购N-1家(N为有效投标人)供应商,最多入围8家供应商作为入围单位。项目包含三个上海DC、武汉DC和沈阳DC三个始发地SA&HZ客户的承运商业务,各DC承运商业务总体情况如下(其中年预计金额基于历史运量评估,不作为业务量的实质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业务大部分目的地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区(沈阳始发涉及部分辽宁省内县级行政区),配送客户类型以商业公司、疾控中心为主。需要承运商从各DC指定仓库提货,在承诺时效内完成门到门配送服务,客户签单返回、温度计回收、冷包回收、实时监控及逆向物流等服务。
投标人需具备承接三个DC承运商业务的能力,不允许只针对部分DC参与投标(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序号 始发地 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1 上海DC 756.89万
2 武汉DC 1672.21万
3 沈阳DC 286.92万
合计 2716.02万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凭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和货物专用运输(含温控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则需包含冷藏保鲜设备或其他含冷藏运输相关项目)。
7.投标人需拥有自有温控厢式货车10辆(含)以上,其中4.2米车型不少于5辆,车辆车龄需在五年以内;(投标人自有车辆或归属投标人分公司的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注册行驶证),如为分公司自有车辆,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8.投标人股东中无国药物流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9.投标人需签署合规承诺书;
10.承运商具有投标线路的承运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和专业技术保障能力;
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承运医药运输的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的3个月的发票证明)。
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11内容须全部满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其他:
1.服务期:服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
2.服务地址:大部分目的地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区(沈阳始发涉及部分辽宁省内县级行政区)。(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和附件SA&HZ控制价及报价表)。
3.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
4.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于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问题请在首页-帮助中心-操作视频-“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观看视频。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5.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sumeiling@sinopharm.com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chenlin61@sinopharm.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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