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周浦监狱食堂服务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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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周浦监狱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食堂服务费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11N42520169220252
二、合同名称:食堂服务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4136568-00183482
四、项目名称:食堂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南华街38弄58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民警食堂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
2、 预算编号: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服务期限:12个月
5、 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招标要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后勤服务餐饮项目
2. 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 服务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4. 项目预算: ***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 餐饮服务保障内容
1. 响应方提供一年食堂约450人左右就餐服务。
2. 就餐形式:自选、客饭(分餐制)、桌餐、外送客饭、外卖食品等。
3. 原材料采购:所有原材料采购由中标方自行采购。(每周餐菜价需经监狱伙委会审核)
4. 供餐要求:
(1) 响应方保证每日供应三个餐次,每个餐次分别为:工作日早餐约300人次,工作日中餐约500人次(包含客饭),工作日晚餐约80人次;节假日每餐
有60-100人就餐(包含夜班值班用餐)。不包括非供餐时间的临时供餐,如有临时供餐,响应方应具备临时供餐的能力。
(2)早中晚餐菜肴搭配要求科学合理,营养丰富,并提前报采购人确认。早餐品种不少于10个(含米粥、豆浆、酱菜、面条、馄饨、水饺、包子、馒头、面饼、生煎等,其中面粉制作的食品须当天现场制作,不得采购速冻食品),午餐品种不少于12个(其中荤菜不少于4道,半荤菜不少于4道,蔬菜不少于4道),面点窗口提供浇头面(浇头不少于4个)、特色拉面、馄饨、水饺、年糕等,每周不得重复。晚餐品种不少于7个(其中荤菜不少于3道,半荤菜不少于2道,蔬菜不少于2道)。例汤免费提供,荤菜做到3天内不重复。工作日11:00后供应品种不少于上述要求的70%,剩余餐食浪费率不高于5%。
(3)桌菜服务:采购人内部聚餐及外来人员接待就餐服务应达到相当于中型社会餐饮的服务水准。
5. 就餐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0:30—12:15)、晚餐(16:45—17:30)。
6. 特殊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增加就餐的,响应方需具备2小时内应急提供100份外送客饭的能力。客饭品种不少于3个(其中荤菜不少于1道,半荤菜不少于1道,蔬菜不少于1道)。
7. 节假日及每周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提供外卖服务,供应种类为点心、半成品菜、卤菜等。节假日按采购人需求加工制作特色食品:如端午节粽子,中秋节月饼和美食节等供应。
8. 全年提供供餐服务,一般情况下双休日及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9. 中午开设小锅菜窗口。
10. 以上所有服务及采购人临时需要提供的服务,项目款中已包含所有人工费用(响应方承担所有的人员加班费用及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
11. 若采购人因监狱工作特殊性政策要求,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服务保障。(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的封闭式管理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
12. 食品卫生要求:
食堂卫生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堂卫生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现场经理持有食品安全A证。
(2) 提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和厨房卫生实行经理负责制,各项卫生工作包干到人,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对规定的工作餐具、用具、场地环境和个人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在烹饪过程中按照卫生要求操作,保证达到预期的卫生目标。
(3) 每日餐后立即对餐具进行认真清洗,清洗后的餐具放入储藏柜,不得露天摆放。
(4) 每日餐后对厨房、就餐大厅、包房进行一次打扫,要求食堂整体整洁、干净。
(5) 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死角,杜绝墙顶蜘蛛网和窗台灰尘的情况发生。
(6) 按照业主要求按时联系灭四害公司对食堂的虫害进行定期灭杀,并做好记录。
(7) 厨房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统一堆放在垃圾点,不得随意丢弃。
(8) 按食品卫生规范、采购人要求对库房进行清洁及管理。
三、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工食品原材料。坚决杜绝在加工食品过程中混入不洁物品。
2. 响应方需设立一名检验员,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把关,一经发现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退换。若发生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由响应方负全责。
3. 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留样48小时备查。
4. 每日剩余餐食必须集中销毁,不得隔日销售。
5. 响应方应对食堂的冷库、冰箱进行检查,每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6. 响应方应随时接受监督和抽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成交方过失造成人员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饮食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检查不合格引起罚款的
服务要求:民警食堂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
2、 预算编号: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服务期限:12个月
5、 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招标要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后勤服务餐饮项目
2. 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 服务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4. 项目预算: ***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 餐饮服务保障内容
1. 响应方提供一年食堂约450人左右就餐服务。
2. 就餐形式:自选、客饭(分餐制)、桌餐、外送客饭、外卖食品等。
3. 原材料采购:所有原材料采购由中标方自行采购。(每周餐菜价需经监狱伙委会审核)
4. 供餐要求:
(1) 响应方保证每日供应三个餐次,每个餐次分别为:工作日早餐约300人次,工作日中餐约500人次(包含客饭),工作日晚餐约80人次;节假日每餐
有60-100人就餐(包含夜班值班用餐)。不包括非供餐时间的临时供餐,如有临时供餐,响应方应具备临时供餐的能力。
(2)早中晚餐菜肴搭配要求科学合理,营养丰富,并提前报采购人确认。早餐品种不少于10个(含米粥、豆浆、酱菜、面条、馄饨、水饺、包子、馒头、面饼、生煎等,其中面粉制作的食品须当天现场制作,不得采购速冻食品),午餐品种不少于12个(其中荤菜不少于4道,半荤菜不少于4道,蔬菜不少于4道),面点窗口提供浇头面(浇头不少于4个)、特色拉面、馄饨、水饺、年糕等,每周不得重复。晚餐品种不少于7个(其中荤菜不少于3道,半荤菜不少于2道,蔬菜不少于2道)。例汤免费提供,荤菜做到3天内不重复。工作日11:00后供应品种不少于上述要求的70%,剩余餐食浪费率不高于5%。
(3)桌菜服务:采购人内部聚餐及外来人员接待就餐服务应达到相当于中型社会餐饮的服务水准。
5. 就餐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0:30—12:15)、晚餐(16:45—17:30)。
6. 特殊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增加就餐的,响应方需具备2小时内应急提供100份外送客饭的能力。客饭品种不少于3个(其中荤菜不少于1道,半荤菜不少于1道,蔬菜不少于1道)。
7. 节假日及每周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提供外卖服务,供应种类为点心、半成品菜、卤菜等。节假日按采购人需求加工制作特色食品:如端午节粽子,中秋节月饼和美食节等供应。
8. 全年提供供餐服务,一般情况下双休日及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9. 中午开设小锅菜窗口。
10. 以上所有服务及采购人临时需要提供的服务,项目款中已包含所有人工费用(响应方承担所有的人员加班费用及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
11. 若采购人因监狱工作特殊性政策要求,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服务保障。(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的封闭式管理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
12. 食品卫生要求:
食堂卫生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堂卫生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现场经理持有食品安全A证。
(2) 提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和厨房卫生实行经理负责制,各项卫生工作包干到人,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对规定的工作餐具、用具、场地环境和个人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在烹饪过程中按照卫生要求操作,保证达到预期的卫生目标。
(3) 每日餐后立即对餐具进行认真清洗,清洗后的餐具放入储藏柜,不得露天摆放。
(4) 每日餐后对厨房、就餐大厅、包房进行一次打扫,要求食堂整体整洁、干净。
(5) 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死角,杜绝墙顶蜘蛛网和窗台灰尘的情况发生。
(6) 按照业主要求按时联系灭四害公司对食堂的虫害进行定期灭杀,并做好记录。
(7) 厨房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统一堆放在垃圾点,不得随意丢弃。
(8) 按食品卫生规范、采购人要求对库房进行清洁及管理。
三、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工食品原材料。坚决杜绝在加工食品过程中混入不洁物品。
2. 响应方需设立一名检验员,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把关,一经发现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退换。若发生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由响应方负全责。
3. 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留样48小时备查。
4. 每日剩余餐食必须集中销毁,不得隔日销售。
5. 响应方应对食堂的冷库、冰箱进行检查,每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6. 响应方应随时接受监督和抽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成交方过失造成人员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饮食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检查不合格引起罚款的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2077号
七、验收日期:2025-11-04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朱志国、饶金田、祁志华、谢炯、季永倩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二、合同名称:食堂服务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1014136568-00183482
四、项目名称:食堂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南华街38弄58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民警食堂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
2、 预算编号: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服务期限:12个月
5、 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招标要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后勤服务餐饮项目
2. 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 服务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4. 项目预算: ***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 餐饮服务保障内容
1. 响应方提供一年食堂约450人左右就餐服务。
2. 就餐形式:自选、客饭(分餐制)、桌餐、外送客饭、外卖食品等。
3. 原材料采购:所有原材料采购由中标方自行采购。(每周餐菜价需经监狱伙委会审核)
4. 供餐要求:
(1) 响应方保证每日供应三个餐次,每个餐次分别为:工作日早餐约300人次,工作日中餐约500人次(包含客饭),工作日晚餐约80人次;节假日每餐
有60-100人就餐(包含夜班值班用餐)。不包括非供餐时间的临时供餐,如有临时供餐,响应方应具备临时供餐的能力。
(2)早中晚餐菜肴搭配要求科学合理,营养丰富,并提前报采购人确认。早餐品种不少于10个(含米粥、豆浆、酱菜、面条、馄饨、水饺、包子、馒头、面饼、生煎等,其中面粉制作的食品须当天现场制作,不得采购速冻食品),午餐品种不少于12个(其中荤菜不少于4道,半荤菜不少于4道,蔬菜不少于4道),面点窗口提供浇头面(浇头不少于4个)、特色拉面、馄饨、水饺、年糕等,每周不得重复。晚餐品种不少于7个(其中荤菜不少于3道,半荤菜不少于2道,蔬菜不少于2道)。例汤免费提供,荤菜做到3天内不重复。工作日11:00后供应品种不少于上述要求的70%,剩余餐食浪费率不高于5%。
(3)桌菜服务:采购人内部聚餐及外来人员接待就餐服务应达到相当于中型社会餐饮的服务水准。
5. 就餐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0:30—12:15)、晚餐(16:45—17:30)。
6. 特殊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增加就餐的,响应方需具备2小时内应急提供100份外送客饭的能力。客饭品种不少于3个(其中荤菜不少于1道,半荤菜不少于1道,蔬菜不少于1道)。
7. 节假日及每周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提供外卖服务,供应种类为点心、半成品菜、卤菜等。节假日按采购人需求加工制作特色食品:如端午节粽子,中秋节月饼和美食节等供应。
8. 全年提供供餐服务,一般情况下双休日及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9. 中午开设小锅菜窗口。
10. 以上所有服务及采购人临时需要提供的服务,项目款中已包含所有人工费用(响应方承担所有的人员加班费用及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
11. 若采购人因监狱工作特殊性政策要求,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服务保障。(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的封闭式管理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
12. 食品卫生要求:
食堂卫生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堂卫生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现场经理持有食品安全A证。
(2) 提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和厨房卫生实行经理负责制,各项卫生工作包干到人,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对规定的工作餐具、用具、场地环境和个人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在烹饪过程中按照卫生要求操作,保证达到预期的卫生目标。
(3) 每日餐后立即对餐具进行认真清洗,清洗后的餐具放入储藏柜,不得露天摆放。
(4) 每日餐后对厨房、就餐大厅、包房进行一次打扫,要求食堂整体整洁、干净。
(5) 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死角,杜绝墙顶蜘蛛网和窗台灰尘的情况发生。
(6) 按照业主要求按时联系灭四害公司对食堂的虫害进行定期灭杀,并做好记录。
(7) 厨房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统一堆放在垃圾点,不得随意丢弃。
(8) 按食品卫生规范、采购人要求对库房进行清洁及管理。
三、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工食品原材料。坚决杜绝在加工食品过程中混入不洁物品。
2. 响应方需设立一名检验员,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把关,一经发现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退换。若发生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由响应方负全责。
3. 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留样48小时备查。
4. 每日剩余餐食必须集中销毁,不得隔日销售。
5. 响应方应对食堂的冷库、冰箱进行检查,每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6. 响应方应随时接受监督和抽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成交方过失造成人员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饮食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检查不合格引起罚款的
服务要求:民警食堂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
2、 预算编号: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服务期限:12个月
5、 交付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招标要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后勤服务餐饮项目
2. 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 服务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2077号
4. 项目预算: ***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 餐饮服务保障内容
1. 响应方提供一年食堂约450人左右就餐服务。
2. 就餐形式:自选、客饭(分餐制)、桌餐、外送客饭、外卖食品等。
3. 原材料采购:所有原材料采购由中标方自行采购。(每周餐菜价需经监狱伙委会审核)
4. 供餐要求:
(1) 响应方保证每日供应三个餐次,每个餐次分别为:工作日早餐约300人次,工作日中餐约500人次(包含客饭),工作日晚餐约80人次;节假日每餐
有60-100人就餐(包含夜班值班用餐)。不包括非供餐时间的临时供餐,如有临时供餐,响应方应具备临时供餐的能力。
(2)早中晚餐菜肴搭配要求科学合理,营养丰富,并提前报采购人确认。早餐品种不少于10个(含米粥、豆浆、酱菜、面条、馄饨、水饺、包子、馒头、面饼、生煎等,其中面粉制作的食品须当天现场制作,不得采购速冻食品),午餐品种不少于12个(其中荤菜不少于4道,半荤菜不少于4道,蔬菜不少于4道),面点窗口提供浇头面(浇头不少于4个)、特色拉面、馄饨、水饺、年糕等,每周不得重复。晚餐品种不少于7个(其中荤菜不少于3道,半荤菜不少于2道,蔬菜不少于2道)。例汤免费提供,荤菜做到3天内不重复。工作日11:00后供应品种不少于上述要求的70%,剩余餐食浪费率不高于5%。
(3)桌菜服务:采购人内部聚餐及外来人员接待就餐服务应达到相当于中型社会餐饮的服务水准。
5. 就餐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0:30—12:15)、晚餐(16:45—17:30)。
6. 特殊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增加就餐的,响应方需具备2小时内应急提供100份外送客饭的能力。客饭品种不少于3个(其中荤菜不少于1道,半荤菜不少于1道,蔬菜不少于1道)。
7. 节假日及每周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提供外卖服务,供应种类为点心、半成品菜、卤菜等。节假日按采购人需求加工制作特色食品:如端午节粽子,中秋节月饼和美食节等供应。
8. 全年提供供餐服务,一般情况下双休日及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9. 中午开设小锅菜窗口。
10. 以上所有服务及采购人临时需要提供的服务,项目款中已包含所有人工费用(响应方承担所有的人员加班费用及各类保险税金等费用)。
11. 若采购人因监狱工作特殊性政策要求,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服务保障。(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的封闭式管理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
12. 食品卫生要求:
食堂卫生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堂卫生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现场经理持有食品安全A证。
(2) 提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和厨房卫生实行经理负责制,各项卫生工作包干到人,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对规定的工作餐具、用具、场地环境和个人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在烹饪过程中按照卫生要求操作,保证达到预期的卫生目标。
(3) 每日餐后立即对餐具进行认真清洗,清洗后的餐具放入储藏柜,不得露天摆放。
(4) 每日餐后对厨房、就餐大厅、包房进行一次打扫,要求食堂整体整洁、干净。
(5) 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死角,杜绝墙顶蜘蛛网和窗台灰尘的情况发生。
(6) 按照业主要求按时联系灭四害公司对食堂的虫害进行定期灭杀,并做好记录。
(7) 厨房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统一堆放在垃圾点,不得随意丢弃。
(8) 按食品卫生规范、采购人要求对库房进行清洁及管理。
三、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应达到国家或行业对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另需做到:
1. 提供《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工食品原材料。坚决杜绝在加工食品过程中混入不洁物品。
2. 响应方需设立一名检验员,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把关,一经发现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退换。若发生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事故,由响应方负全责。
3. 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留样48小时备查。
4. 每日剩余餐食必须集中销毁,不得隔日销售。
5. 响应方应对食堂的冷库、冰箱进行检查,每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6. 响应方应随时接受监督和抽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成交方过失造成人员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饮食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检查不合格引起罚款的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2077号
七、验收日期:2025-11-04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朱志国、饶金田、祁志华、谢炯、季永倩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