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55批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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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55批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55批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 1. 上海重燃2026年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计划工期:2026年02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 上海重燃运营期技术监督服务 计划工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3. 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三年)(流标重招)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 外高桥电厂消防系统运维服务(2年) 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5. 外高桥电厂2026年部分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和全厂压力管道年度检验技术服务 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6. 闵行电厂3号燃机进气系统过滤器设备采购 设备交货要求为合同签订20个自然日内。 7. 漕泾热电2026年技术监督检测服务 计划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工期按实施计划调整。 8. 吴泾电厂2026-2028年度技术监督管理与服务 项目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9. 吴泾电厂全厂维护检修保温和脚手架配合(三年)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10. 长兴岛电厂2025-2026年年度液氨采购(流标重招) 计划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1. 田集二厂4号机汽轮机高压缸安全可靠性提升改造 计划工期:拟定为2026年2月21日起至5月11日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确定时间进行调整。 12. 2026-2028年上海翔安电力航运有限公司海船船舶委托管理及辅助用工服务项目(三年)(流标重招)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5-11- 17-002- 01   上海重燃2026年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1批   上海重燃自动消防系统设备(包括自动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及其配套系统)的定期维护和检测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2026年02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水路168号   500   2.   DNYZC-2 025-11- 17-002- 02   上海重燃运营期技术监督服务   1批   上海重燃#1、#2机组及该2台机组的附属设备、系统提供技术监督服务工作,包括电气、热工、环保、化学、锅炉、轮机(燃气轮机及汽轮机)、金属七个专业的技术监督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水路168号   1000   3.   DNYZC-2 025-11- 17-002- 03   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三年)(流标重招)   1批 哈密燃机2026-2028年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的采购,包括相应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招标说明:按照公司“一次招标采购、分期生效实施”的原则,本次招标范围为三年时间内哈密燃机预估总供应量,合同按照一年签、分月实施的原则签订。)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新疆哈密市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1000   4.   DNYZC-2 025-11- 17-002- 04   外高桥电厂消防系统运维服务(2年)   1批 上海外高桥电厂消防系统运维服务(2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全厂消防监控系统的监视、巡检等运行服务工作。2.全厂自动报警系统、雨淋阀灭火系统、湿式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烟烙烬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施的稳定可靠运行,满足设计要求的使用功能,按时、定期进行维护、消缺、保养。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1000   5.   DNYZC-2 025-11- 17-002- 05   外高桥电厂2026年部分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和全厂压力管道年度检验技术服务   1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结合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压力管道检验周期,对2026年到期的压力管道组织开展全面检验技术服务,并组织开展全厂压力管道年度检验技术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1000   6.   DNYZC-2 025-11- 17-002- 06   闵行电厂3号燃机进气系统过滤器设备采购   1批   闵行电厂3号燃机进气系统过滤器。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设备交货要求为合同签订20个自然日内。   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2号   1000   7.   DNYZC-2 025-11- 17-002- 07   漕泾热电2026年技术监督检测服务   1批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技术监督检测服务,包括金属、环保、化学、电气、汽轮机、热控等技术监督检测试验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金属:余热锅炉及四大管道、减温减压站、天然气调压站、汽轮机、燃气轮机、发电机等设备及部件。根据DL/T438-2023标准及国家电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要求和电厂具体需求,负责对2套机组的重要金属设备进行金属监督检测诊断,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高风险设备部件进行跟踪检验检测,并进行安全性能诊断评价,对电厂内发生失效的金属部件进行失效分析;环保:燃气轮机余热锅炉、快速启动锅炉污染物排放、无机废水污染物排放、循环水余氯监督检测、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等;热控:两台联合循环机组闭环扰动试验;电气:01号起备变A修后试验、11/21号发电机C修试验、接地网测试等相关技术监督服务,包含但不限于220kV避雷器在线检测、高压设备局部放电带电检测、红外测温等项目;汽轮机:两台汽轮机共六台抽汽逆止门的关闭时间测定,两台主汽门关闭时间测定,两台主汽调门关闭时间测定;化学:机组常规受热面垢样、汽轮机叶片积盐、汽水送样分析等。所有相关技术监督专业同时提供“7*24”紧急技术支持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工期按实施计划调整。   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9号及上海化工区内指定区域   1000   8.   DNYZC-2 025-11- 17-002- 08   吴泾电厂2026-2028年度技术监督管理与服务   1批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吴泾电厂#8、#9机组及该2台机组的附属设备、系统提供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包括绝缘、继电保护、励磁、电测、电能质量、热工、节能、环保、化学、金属、锅炉、汽轮机、建(构)筑物等十三个专业的技术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060号   1000   9.   DNYZC-2 025-11- 17-002- 09   吴泾电厂全厂维护检修保温和脚手架配合(三年)   1批   吴泾电厂两台330MW机组全厂日常检修脚手保温配合及机组等级检修、金属监督、锅炉定检等脚手保温与打磨配合。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060号   1000   10.   DNYZC-2 025-11- 17-002- 10   长兴岛电厂2025-2026年年度液氨采购(流标重招)   1批   长兴岛电厂2026年度液氨采购,从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包括液氨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品质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金岸路1699号   1000   11.   DNYZC-2 025-11- 17-002- 11   田集二厂4号机汽轮机高压缸安全可靠性提升改造   1批 田集第二发电厂4号汽轮机高压缸安全可靠性提升改造,主要包括高压缸解体检修,汽缸、转子喷砂除垢,转子和汽缸裂纹的检查、处理,动叶和静叶的无损检测,螺栓紧固件的硬度和金相检查,转子和汽缸上的汽封齿改造换新,汽缸、进汽插管U型密封环改造换新,轴端汽封齿改造换新,平衡活塞环改造换新,热电偶改造换新,转子动平衡,碰缸试验,推力轴承轴向定位键优化改造以及高压缸来回田集电厂的大件运输等。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拟定为2026年2月21日起至5月11日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确定时间进行调整。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12.   DNYZC-2 025-11- 17-002- 12   2026-2028年上海翔安电力航运有限公司海船船舶委托管理及辅助用工服务项目(三年)(流标重招)   1批   为翔安公司所属的4艘海船(上电翔安5、上电翔安6、上电翔安7、上电翔安8)提供日常运行管理及提供辅助用工等项目(三年)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翔安电力航运有限公司自有4艘4.5万吨内贸散货船舶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上海重燃2026年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服务类型包括维护保养检测;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2个消防系统维护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1个同类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上海重燃运营期技术监督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至少包括锅炉GD2)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F级及以上燃机(或300MW以上火电机组) 涵盖电气设备试验、DCS性能测试、机组热力性能测试和金属检测等的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各专业设项目负责人1人,兼职安全负责人1人;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哈密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及脱硫石膏综合处置(三年)(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石灰石粉厂家供货证明或供货框架协议,供货证明有效期或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应能够覆盖本项目的供货期限; 2.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投标人为最终利用企业:需具有经政府部门核准的环评资料、企业排污许可证、及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或自身具备该运输营运资质; 投标人为中间贸易商:需具有最终利用企业的合作协议、最终利用企业的资料情况(公司铭牌、生产线、堆放场地、环评资料、排污许可证等)及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或自身具备该运输营运资质; 4.投标人还需提供脱硫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合同业绩;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外高桥电厂消防系统运维服务(2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服务类型包括维护保养检测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消防设备维护服务以及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服务业绩至少各一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C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外高桥电厂2026年部分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和全厂压力管道年度检验技术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2)或以上级别; 2.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电力行业压力管道检验技术服务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的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闵行电厂3号燃机进气系统过滤器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是特定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唯一委托投标的代理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具有近5年内1个H级燃机项目的配套进气系统供货业绩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漕泾热电2026年技术监督检测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校验机构甲类),以及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检修试验与检测服务业绩(包含至少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试验,以及至少1个含有汽轮机、锅炉和金属专业的检测服务)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竣工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为准),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同类检测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吴泾电厂2026-2028年度技术监督管理与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厂界噪声、废水(pH、COD、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悬浮物、氨氮、溶解性固体、重金属等)); 2.投标人近5年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十三项技术监督相关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业绩(绝缘、励磁、继电保护、电测、电能质量、热工、锅炉、汽机、节能、化学、环境保护、金属、建(构)筑物十三个专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及涵盖电气设备试验、DCS性能测试、机组热力性能测试、环保监测、化学检测和金属检测等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多年服务业绩,服务期每完成一年算一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服务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合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吴泾电厂全厂维护检修保温和脚手架配合(三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燃煤机组检修保温及脚手架施工或同等业绩,投标人多年服务业绩,服务期每完成一年算一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服务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履约证明(竣工验收/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长兴岛电厂2025-2026年年度液氨采购(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氨、氨溶液); 2.投标人或受投标人委托进行运输的第三方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危化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需具有危化品驾驶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还应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 3.投标人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含氨);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充装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充装协议等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供货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危化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标的物、规格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田集二厂4号机汽轮机高压缸安全可靠性提升改造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660MW及以上汽轮机设备的能力; 2.投标人近5年内应完成至少2个660MW等级燃煤机组汽轮机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2026-2028年上海翔安电力航运有限公司海船船舶委托管理及辅助用工服务项目(三年)(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牵头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一、船舶管理方面专项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有效期内由中国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签发的符合证明(适用船舶种类:散货船); 3.项目经理要求:推荐的项目经理2人 3.1海务项目经理:具有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证书; 3.2机务项目经理:具有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证书。 4.投标人满足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管理2艘28000总吨及以上内贸(不包括内外贸兼营船舶)散货船管理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提供有效的船舶管理合同和船舶《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海上货船试航证书》。 二、船员辅助用工方面专项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其他要求 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投标只能分成船舶管理服务和船员辅助用工服务两个专业,即由船管公司和船员公司两类公司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方为船舶管理公司; 1.2联合体内相同专业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成员数量总数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仅供VIP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缴费升级。 联系人:*** 手 机:*** 邮 箱:wenzh@cnepec.com 请升级为VIP会员后,查看投标流程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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