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的合同”验收公告
【招标信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的合同”验收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11N00242507X2025806
二、合同名称: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12172065-00199070
四、项目名称: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沽路10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1、对碳交易企业报送的碳排放报告的各项数据和情况开展核查工作,编制完成各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和核查结论,制作并保存相关核查工作文档。
2、对工业企业设施层面的各项数据和情况开展摸底核查工作,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核查结论以及核查工作文档。
3、核查机构完成核查工作提交核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后,还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后续工作。
服务要求:
1、对上海市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应遵照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以及核查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核查报告、核查意见以及核查工作文档。
2、对本项目范围内工业企业设施层面的各项数据和情况开展摸底核查工作,应遵照本市工业企业设施层面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以及核查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核查结论以及核查工作文档。
服务期限: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服务地点:上海市
七、验收日期:2025-08-07
八、验收组成员:赵敏,王茜茜,张瀚舟,陈晟,林莉君
九、验收意见:该项目工作目标明确、实施思路科学合理、工作开展规范,支撑了本市碳市场管理工作,符合项目验收条件。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结题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二、合同名称: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12172065-00199070
四、项目名称: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沽路10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1、对碳交易企业报送的碳排放报告的各项数据和情况开展核查工作,编制完成各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和核查结论,制作并保存相关核查工作文档。
2、对工业企业设施层面的各项数据和情况开展摸底核查工作,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核查结论以及核查工作文档。
3、核查机构完成核查工作提交核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后,还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后续工作。
服务要求:
1、对上海市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应遵照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以及核查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核查报告、核查意见以及核查工作文档。
2、对本项目范围内工业企业设施层面的各项数据和情况开展摸底核查工作,应遵照本市工业企业设施层面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以及核查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核查结论以及核查工作文档。
服务期限: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服务地点:上海市
七、验收日期:2025-08-07
八、验收组成员:赵敏,王茜茜,张瀚舟,陈晟,林莉君
九、验收意见:该项目工作目标明确、实施思路科学合理、工作开展规范,支撑了本市碳市场管理工作,符合项目验收条件。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结题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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