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浦驰路(立跃路南线—北江洲路)道路新建工程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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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浦驰路(立跃路南线—北江洲路)道路新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4762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4762001001
  • 公告标题:
  • 浦驰路(立跃路南线—北江洲路)道路新建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MH0655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 浦锦路699号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项目名称: 浦驰路(立跃路南线—北江洲路)道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浦驰路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浦驰路道路新建工程,北起立跃路南线,南至北江洲路,实施长度约313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建设规模为双向两快两慢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实施道路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相应的绿化、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 274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531.1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883284.53元人民币(1288.328453万元)
    施工工期: 26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差额担保,如若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代建方的通知时间为准,在10个工作日内,凭招标人提供的有效的“差额担保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差额等价的担保,担保形式仅限银行保函,担保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本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局的保函均视为无效,保函的受益人为代建方“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差额担保时效应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后(即从开具之日起满足365日历天)。如未能按实提交差额担保或提供的差额担保无效,则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交差额担保,以此类推。 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未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使用差额担保来弥补因此产生的差额损失。 如投标人使用保函形式提交差额担保,保函应见索即付,保函时间应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后。其有效期应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后(即从开具之日起满足365日历天)。上述差额担保将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并扣除违约损失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是否设定以下要求:否 ①同一自然人和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②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 4.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2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5日 20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公告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查询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自主选择名录内银行开展保函业务的任一网点开具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将动态调整。 5、评标委员会将以开标当日的投标保函电子验证结果作为评审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据。(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10时0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1-10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源URL:

  • https://ciac.zjw.sh.gov.cn/JGBXMJYPTInterWeb/#/gktb/GktbIndex?ggxh=2208506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1-10 2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11-15 2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0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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