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机构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城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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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11N42503700120252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6000241128152435-06179504
四、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地 址:武定路1128弄16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凯艳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714室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中山北路以南屋顶绿化、沿口绿化50619平方米、立体绿墙4087平方米,及窗阳台、延安路沿线沿口、苏州河沿岸沿口等花卉采购布置、植物养护、设施维护、水体保养、安保保洁、应急处置等工作。
服务要求:养护质量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屋顶绿化技术规程》(DB31/T493)、《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TJ08-75)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服务期限:2025年全年
服务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七、验收日期:2025年11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符忻立、姚婧、倪先晴、曾璐琳、黄旻灿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二、合同名称: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6000241128152435-06179504
四、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地 址:武定路1128弄16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凯艳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714室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中山北路以南屋顶绿化、沿口绿化50619平方米、立体绿墙4087平方米,及窗阳台、延安路沿线沿口、苏州河沿岸沿口等花卉采购布置、植物养护、设施维护、水体保养、安保保洁、应急处置等工作。
服务要求:养护质量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屋顶绿化技术规程》(DB31/T493)、《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TJ08-75)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服务期限:2025年全年
服务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七、验收日期:2025年11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符忻立、姚婧、倪先晴、曾璐琳、黄旻灿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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