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对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
2、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50915697
3、 预算金额:***.00元
4、 最高限价:***.00元
5、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提供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运营所需要的电器设备并安装到位,在质保期内,对电器设备提供更换和保修服务,以保障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开办和后续运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 交付时间: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3) 本次招标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各类投标人。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23日00:00 至2025年10月28日00:00 (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3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409室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代理机构现场报名领购(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
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
四、 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上传的扫描件均需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 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02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02室
七、 开标所需的材料
1、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投标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 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 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北二路100号B3幢6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409室
联 系 人:胡春红 徐诗懿
联系方式:***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对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大楼电器采购及安装
2、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50915697
3、 预算金额:***.00元
4、 最高限价:***.00元
5、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提供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运营所需要的电器设备并安装到位,在质保期内,对电器设备提供更换和保修服务,以保障交通一体化指挥中心开办和后续运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 交付时间: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3) 本次招标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各类投标人。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23日00:00 至2025年10月28日00:00 (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3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409室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代理机构现场报名领购(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
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
四、 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上传的扫描件均需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 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02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302室
七、 开标所需的材料
1、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投标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 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 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北二路100号B3幢6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409室
联 系 人:胡春红 徐诗懿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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