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浦江镇园区试验设计综合楼改造建设项目安防工程(5-7层)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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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浦江镇园区试验设计综合楼改造建设项目安防工程(5-7层)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浦江镇园区试验设计综合楼改造建设项目安 防工程(5-7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3-25306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浦江镇园区试验设计综合楼改造建设项目安防 工程(5-7层)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 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313号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313号,施工面积约9203平方米 2.3工程工期: 计划工期:5个月; 2.4工程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 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智能安防集成平台的建设,项目设备加密方式采用https 方式加密传输人脸数据传输,项目建成后与整栋楼宇的设备的兼容性和数据实现互通 等功能。具体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 (1)中标单位应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并向上海市安防报警协会提交全部设计文 件并通过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评审。 (2)中标单位应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评审通过的优化设计文件”中 的技术指标订货,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评审通过的优化设计文件”规定 的建设内容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安防技防系统必须通过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审核验收。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 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并完成施工。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核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外省市投标人须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要求提供 资格证书,并承诺具备本项目范围内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内容均能通过上 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审核验收的能力(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 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 职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3.1.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已竣 工的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安防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必要部分复 印件、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 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5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资料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资料;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项目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 地标产品标准,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格式自 拟,须加盖公章)。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O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_1_日到2025年9月8日(北京时间,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先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 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 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费用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下载费两部分,请投标人分别缴纳: 1)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收 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 2605 0902 4906 642 汇款备注信息:投标人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或编号(可简写) 投标人在上述第4.1款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及“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由招标代理提供)发送至zhulp@cssczh.com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确认。 2)平台下载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每个项目 对应一个虚拟子账号,且请勿将下载费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将下 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3)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中 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备注: (1)平台注册操作指引: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 心”_“平台手册”_“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试行版”; (2)平台联系电话:010-89172128-4或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 击“帮助中心”_“平台手册”_“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客服电话”。 (3)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仅用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 证金缴纳均无需通过该平台,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为 准。 (4)未网上获取或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3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 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会议室。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 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 邮 编:200063 肚口 联系人:*** 电 话:*** 电邮: zhulp@cssczh.com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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