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韧性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编号:2023020)下的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项目内容: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项目供货时间: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其中: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9月1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第一阶段(技术)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桂林路909号7号楼招标中心2楼2号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开标模式。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递交,先开启技术标,商务标将统一封存,在技术部分完成评审后,统一开启商务标。
6.6第一阶段技术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派员参与开标;第二阶段商务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招标代理将会对第二阶段的开标过程全程录像,并将开标视频和开标记录发送给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232811902@qq.com。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联系人:***
招标人地址:桂林路909号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65870727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
邮 编:200086
采购公告
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韧性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编号:2023020)下的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项目内容:国资委科研项目(编号:2023020)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部件振动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项目供货时间: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其中: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9月1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第一阶段(技术)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桂林路909号7号楼招标中心2楼2号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开标模式。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递交,先开启技术标,商务标将统一封存,在技术部分完成评审后,统一开启商务标。
6.6第一阶段技术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派员参与开标;第二阶段商务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招标代理将会对第二阶段的开标过程全程录像,并将开标视频和开标记录发送给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232811902@qq.com。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联系人:***
招标人地址:桂林路909号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65870727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
邮 编:2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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