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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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印发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印发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
《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为区领导、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服务保障的事务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对本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宏观管理;结合本区实际,主持制定本区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本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工勤人员的用工走市场化管理模式的方案。
3、管理区会议中心(包括招待所)、区机关车队、食堂等工作。
4、根据财政预算,对区机关、行政经费未独立的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经费和日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负责全区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5、负责对区级机关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所有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6、负责区级机关房地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主持拟定基建计划、改造维修、使用调配、经费审核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本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审批汽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负责保障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办公室等部门日常公务用车;拟定车辆维修与保险定点单位。
8、负责区级以上党政代表团、领导来奉视察、考察、访问、学习等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领导外出考察访问的联络、沟通及其他后勤事务工作。
9、负责区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通讯设施设备等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级以上干部通讯工具费用补贴资格的审核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管理科、接待科和资产财务科。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制定计划、撰写总结,起草、文印各类文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岗位目标管理和机关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科
负责管理区级机关房地产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做好机关大院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机关车队做好安全工作,审定机关车队车辆维修与保险的定点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大院、领导住地治安保安、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劳防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的环境绿化、医疗保健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文件、资料交换点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讯工具费用补贴的资格认定工作。
(三)接待科
负责区、县级以上党政代表团、领导来奉视察、考察、学习、参观、访问等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场所、用餐、车辆安排、组织协调和政务礼仪等服务;负责审核经费未独立的单位的公务接待、会务经费工作;拟定公务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接待登记、经费报核、报表归档工作;负责区领导组团考察、访问、学习交流等出访工作的联络沟通及其他事务工作;负责指导会议中心(招待所)、区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四)资产财务科
负责管理区级机关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产;负责编制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行政经费预决算并做好日常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业务指导、培训和审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设科长(主任)4名。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为区领导、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服务保障的事务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对本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宏观管理;结合本区实际,主持制定本区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本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工勤人员的用工走市场化管理模式的方案。
3、管理区会议中心(包括招待所)、区机关车队、食堂等工作。
4、根据财政预算,对区机关、行政经费未独立的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经费和日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负责全区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5、负责对区级机关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所有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6、负责区级机关房地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主持拟定基建计划、改造维修、使用调配、经费审核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本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审批汽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负责保障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办公室等部门日常公务用车;拟定车辆维修与保险定点单位。
8、负责区级以上党政代表团、领导来奉视察、考察、访问、学习等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领导外出考察访问的联络、沟通及其他后勤事务工作。
9、负责区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通讯设施设备等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级以上干部通讯工具费用补贴资格的审核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管理科、接待科和资产财务科。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制定计划、撰写总结,起草、文印各类文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岗位目标管理和机关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科
负责管理区级机关房地产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做好机关大院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机关车队做好安全工作,审定机关车队车辆维修与保险的定点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大院、领导住地治安保安、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劳防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的环境绿化、医疗保健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文件、资料交换点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讯工具费用补贴的资格认定工作。
(三)接待科
负责区、县级以上党政代表团、领导来奉视察、考察、学习、参观、访问等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场所、用餐、车辆安排、组织协调和政务礼仪等服务;负责审核经费未独立的单位的公务接待、会务经费工作;拟定公务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接待登记、经费报核、报表归档工作;负责区领导组团考察、访问、学习交流等出访工作的联络沟通及其他事务工作;负责指导会议中心(招待所)、区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四)资产财务科
负责管理区级机关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产;负责编制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行政经费预决算并做好日常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业务指导、培训和审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设科长(主任)4名。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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