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2012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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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转发2010-2012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沪奉府办〔2010〕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10—2012年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2010—2012年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整治“医托”、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监督【2010】26号)、《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综治委关于2010年奉贤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奉委办【2010】13号)和《关于奉贤区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沪奉府办[2007] 85号)文件的要求,为继续巩固近年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的力度,特制定2010—2012年奉贤区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部署和认真开展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无证行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职责分工
(一)区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在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例会,通报工作,研究问题与难点,制定措施与办法。建立健全各镇(开发区)打非管理网络,明确各镇(开发区)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综合执法”的工作模式,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二)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参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督查工作,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对在打非工作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及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打非工作进程的部门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区综治办:要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奉贤”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对非法行医行为予以打击整治,并逐步探索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行医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区科委: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和以科研为幌子宣传伪科学、推销所谓科研成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公安奉贤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和二次行政处罚后仍从事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依法查处。
(六)区人社局:负责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适当改善医疗待遇,方便外来从业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七)区文广局:负责通过媒体宣传加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并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及重点案件等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八)区人口计生委:负责联合卫生等部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通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对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行医危害性的宣传。
(九)区城管局: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占用道路设摊行为;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行医线索及时与区打非办沟通;负责对非法行医点或公共区域设置的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招牌、灯箱等的拆除工作。
(十)区房管局:负责查处涉及违反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加强对租赁行为的管理。
(十一)工商奉贤分局:负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十二)食药监奉贤分局:负责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十三)各镇(开发区):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内容,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打非联系网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组织开展对非法行医点的排摸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发动社区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配合有关部门在区域内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三、2010-2012年度工作重点
2010年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部署
召开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非法行医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无证行医。
完善镇、村两级打非管理网络;明确各成员单位打非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协调配合。
(二)仔细调查排摸,严厉打击整治
各镇(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对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调查排摸。并将调查排摸信息登记汇总后,及时上报至区打非办。以镇、开发区为单位,由区打非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卫生、公安、工商、绿化市容、食品药品监管、房屋管理、计生、科委等部门,对非法行医、“游医”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采用集中整治、日常突击检查和早晚节假日错时监督等方法,严厉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行医点。
2011年工作重点:
(一)完善措施,落实追踪复查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追踪复查工作,巩固前一年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遏制已取缔非法行医点的回潮和新非法行医点的出现。重点查处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非法行医点,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上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落实有效措施,强化专项整治后续管理工作, 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二)增强宣传氛围,震慑不法分子
根据区域特点,注重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加大对前阶段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特别加大对非法行医典型案件的社会曝光度和对重大案件处理处置的情况通报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有效防范非法行医行为。
(三)立足长效管理,加大惩处力度
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区域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合作,有效遏制城乡、区域结合部非法行医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及《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按照法律程序做好配合衔接工作,对屡教不改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惩处。
(四)列入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2011年始,将打非工作列入区政府对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组织制度、工作措施、打非成效。
2012年工作重点:
(一)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按照“打建并举、整规并重”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无证行医基础档案,积极探索建立监督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供给能力,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适当改善医疗待遇,从源头切断非法行医市场。
(二)全面总结经验,持续提升打非工作成效
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打非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三年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交流打非经验,并根据新情况,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保我区打非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开展。
四、2010年度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部署阶段(5月份)
召开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打非年度工作,完善镇、村两级打非管理网络;明确各成员单位今年的打非工作任务;开展“你我共同行动,打击非法行医”、“建设平安奉贤”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区广播电视台、《奉贤报》、上街宣传咨询及在公共场所、外来人员集聚区、重点区域张贴打非宣传海报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打非宣传活动。
(二)调查排摸、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
1、各镇(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对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调查排摸,登记汇总调查排摸信息和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将排摸情况上报至区打非办,并及时与卫生等部门进行信息互通、核对。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群众举报所掌握的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与各镇、开发区进行信息互通、核对,全面了解并掌握全区非法行医点的分布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10月份)
1、以镇政府(开发区)为单位,区打非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卫生、公安、工商、绿化市容、食品药品监管、房屋管理、计生、科委等部门,对非法行医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根据社会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各镇上报的非法行医情况等,采用集中整治、日常突击检查和早晚节假日错时监督等方法,彻底取缔非法行医点。
2、电视台、奉贤报和奉贤广播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的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加强社会宣传。
(四)追踪复查、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份)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追踪复查工作,巩固前前一年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遏制已取缔非法行医点的回潮和新非法行医点的出现,重点查处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非法行医点,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2、各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落实有效措施,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强化专项整治后续管理工作。并于12月底之前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至区打非办。
3、区打非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开发区)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和整改措施,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措施和长效稳态的工作机制。
4、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打非工作年度总结会议,表彰奖励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交流打非经验教训,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2011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指导全区打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非法行医危害,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实例的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就医指南,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压缩非法行医的生存空间。实行“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的举报电话:5741026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内)。
(二)分工协作,全面形成有效合作机制
根据沪奉府办[2007]85号文件精神和分工,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合”的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各司其责,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定期研究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三)严肃执法,彻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不让非法行医存在藏身之地和活动场所,并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区法制办牵头,卫生、公安、法院和检察院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重、从严、从快查处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追踪复查,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防止非法行医现象回潮。
(四)标本兼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非法行医相关基础档案资料,掌握无证行医动向、规律。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完善对非法行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管理制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将非法行医遏制在萌芽状态。
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10—2012年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2010—2012年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整治“医托”、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监督【2010】26号)、《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综治委关于2010年奉贤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奉委办【2010】13号)和《关于奉贤区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沪奉府办[2007] 85号)文件的要求,为继续巩固近年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的力度,特制定2010—2012年奉贤区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部署和认真开展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无证行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职责分工
(一)区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在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例会,通报工作,研究问题与难点,制定措施与办法。建立健全各镇(开发区)打非管理网络,明确各镇(开发区)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综合执法”的工作模式,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二)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参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督查工作,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对在打非工作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及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打非工作进程的部门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区综治办:要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奉贤”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对非法行医行为予以打击整治,并逐步探索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行医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区科委: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和以科研为幌子宣传伪科学、推销所谓科研成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公安奉贤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和二次行政处罚后仍从事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依法查处。
(六)区人社局:负责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适当改善医疗待遇,方便外来从业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七)区文广局:负责通过媒体宣传加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并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及重点案件等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八)区人口计生委:负责联合卫生等部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通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对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行医危害性的宣传。
(九)区城管局: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占用道路设摊行为;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行医线索及时与区打非办沟通;负责对非法行医点或公共区域设置的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招牌、灯箱等的拆除工作。
(十)区房管局:负责查处涉及违反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加强对租赁行为的管理。
(十一)工商奉贤分局:负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十二)食药监奉贤分局:负责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十三)各镇(开发区):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内容,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打非联系网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组织开展对非法行医点的排摸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发动社区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配合有关部门在区域内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三、2010-2012年度工作重点
2010年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部署
召开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非法行医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无证行医。
完善镇、村两级打非管理网络;明确各成员单位打非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协调配合。
(二)仔细调查排摸,严厉打击整治
各镇(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对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调查排摸。并将调查排摸信息登记汇总后,及时上报至区打非办。以镇、开发区为单位,由区打非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卫生、公安、工商、绿化市容、食品药品监管、房屋管理、计生、科委等部门,对非法行医、“游医”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采用集中整治、日常突击检查和早晚节假日错时监督等方法,严厉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行医点。
2011年工作重点:
(一)完善措施,落实追踪复查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追踪复查工作,巩固前一年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遏制已取缔非法行医点的回潮和新非法行医点的出现。重点查处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非法行医点,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上一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落实有效措施,强化专项整治后续管理工作, 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二)增强宣传氛围,震慑不法分子
根据区域特点,注重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加大对前阶段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特别加大对非法行医典型案件的社会曝光度和对重大案件处理处置的情况通报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有效防范非法行医行为。
(三)立足长效管理,加大惩处力度
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区域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合作,有效遏制城乡、区域结合部非法行医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及《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按照法律程序做好配合衔接工作,对屡教不改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惩处。
(四)列入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2011年始,将打非工作列入区政府对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组织制度、工作措施、打非成效。
2012年工作重点:
(一)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按照“打建并举、整规并重”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无证行医基础档案,积极探索建立监督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供给能力,提高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适当改善医疗待遇,从源头切断非法行医市场。
(二)全面总结经验,持续提升打非工作成效
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打非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三年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交流打非经验,并根据新情况,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保我区打非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开展。
四、2010年度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部署阶段(5月份)
召开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打非年度工作,完善镇、村两级打非管理网络;明确各成员单位今年的打非工作任务;开展“你我共同行动,打击非法行医”、“建设平安奉贤”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区广播电视台、《奉贤报》、上街宣传咨询及在公共场所、外来人员集聚区、重点区域张贴打非宣传海报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打非宣传活动。
(二)调查排摸、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
1、各镇(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对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调查排摸,登记汇总调查排摸信息和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将排摸情况上报至区打非办,并及时与卫生等部门进行信息互通、核对。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群众举报所掌握的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与各镇、开发区进行信息互通、核对,全面了解并掌握全区非法行医点的分布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10月份)
1、以镇政府(开发区)为单位,区打非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卫生、公安、工商、绿化市容、食品药品监管、房屋管理、计生、科委等部门,对非法行医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根据社会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各镇上报的非法行医情况等,采用集中整治、日常突击检查和早晚节假日错时监督等方法,彻底取缔非法行医点。
2、电视台、奉贤报和奉贤广播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的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加强社会宣传。
(四)追踪复查、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份)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追踪复查工作,巩固前前一年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遏制已取缔非法行医点的回潮和新非法行医点的出现,重点查处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非法行医点,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2、各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落实有效措施,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强化专项整治后续管理工作。并于12月底之前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至区打非办。
3、区打非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开发区)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和整改措施,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措施和长效稳态的工作机制。
4、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打非工作年度总结会议,表彰奖励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交流打非经验教训,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2011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指导全区打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非法行医危害,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实例的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就医指南,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压缩非法行医的生存空间。实行“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的举报电话:5741026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内)。
(二)分工协作,全面形成有效合作机制
根据沪奉府办[2007]85号文件精神和分工,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合”的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各司其责,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定期研究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三)严肃执法,彻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不让非法行医存在藏身之地和活动场所,并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区法制办牵头,卫生、公安、法院和检察院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重、从严、从快查处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追踪复查,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防止非法行医现象回潮。
(四)标本兼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非法行医相关基础档案资料,掌握无证行医动向、规律。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完善对非法行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管理制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将非法行医遏制在萌芽状态。
奉贤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
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