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招标信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请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沪奉府办〔2010〕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农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实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沪农委[2010]6号文《关于加强本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18条意见精神,到2011年我区将在建立健全镇、村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支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村农业服务体系网络。现就具体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和区委二届十次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协调各方力量,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提高本区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理顺机制、明确职责、规范运行,至2011年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服务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分工协作、配置精干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
三、具体设想
(一)组织保障
由区人保局牵头,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农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和区农委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二)机构名称和性质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现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梳理、整合,规范职能配置,组建农业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渔政水产站和综合管理站“3+2”职能机构(简称“五站”),“五站”性质属农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水产渔政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信息、农业旅游、农用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等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能
1、农业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农林技术推广、农机管理工作的总体布局、年度目标,细化本镇农林生产及技术推广、农机管理的工作规划、年度目标和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粮油、蔬菜、瓜果、林木花卉等栽培技术的指导、培训、宣传和普及工作;参与落实粮油、蔬菜、食用菌、瓜果、林木花卉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新肥料的应用、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协助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耕地分等定级、农田环境质量普查、农用灌溉水以及农田土壤样品的田间取样工作,配合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有关科技项目的实施、生产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储备以及苗情、肥情和农业环保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农作物病虫发生和消长规律及其变动态势,配合做好指导防治工作;严密监测、预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扩展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种类,提高预报准确率,推进测报技术标准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服务可视化和检疫管理智能化;减少农药使用,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降低有害生物的危害和损失;开展植保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林政管理、林业养护、林业统计、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相关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开展农机新技术推广、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指导和服务、农机维修保养和检测、农机安全生产监理等工作,协助落实农机技能培训、农机化项目的实施和农机安全普法教育;负责解决本镇种植业生产中出现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2、动物疫病防控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本区动物疫病防控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细化本镇动物疫病防控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完成新城疫、狂犬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负责做好动物产地检疫,严格做到到场到户开证;协助做好各种动物血液、尿液和饲料等样品的采集,及时送有关部门检测;负责对所属养殖场的防疫消毒设施、养殖档案记载、免疫情况以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监督与检查。
3、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根据本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增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法律意识;加强对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规范和指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督畜禽养殖户实施强制免疫,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和监测工作,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全面掌握辖区内地产农产品的安全信息,指导建立农业信用体系;对村级地产农产品安全监管员进行管理与考核,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4、水产渔政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根据本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镇水产、渔政工作总体布局、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协助开展水产新技术推广、入户指导和相关项目的落实与实施;配合做好水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和渔业、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助开展档案渔业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监测和保护工作;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救助和保护管理;配合做好近海、滩涂和内陆涉渔工程管理,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渔业生态环境;落实渔业许可制度,加强日常水域管理检查,严格执行近海和内河禁渔期等渔业行政法规。
5、综合管理站。根据全区农业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制定和细化本镇农业科技信息、农民培训、农业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提高镇级农业科技信息化水平;突出区域优势,配合做好农业旅游景点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管理工作;注重质量,加强指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水平;加强农用土地承包管理,加大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其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整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其它有关职能工作。
(四)管理体制
“五站”作为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日常管理属地化,业务工作由区农委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指导,村级农业服务站以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技术支撑,具体由村委会负责操作。
(五)人员组成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根据职能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定编、定职、定岗,同时明确“五站”人员构成,岗位职责。各镇可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种养业规模、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等现状进行人员配备。站长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具有专业特长、且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编内或现有集体干部兼任。凡核定编内余额新进人员实行统一招聘,并统一列入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内,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条件,注重在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村级农业服务站负责人原则上由村委会班子成员兼任,按照职能需要和种养规模,各村另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种养技术员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员。以平均1000亩耕地配备1名专职人员为测算依据,则全区共需配备320名村级专职种养技术员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员(每村配备数量最多不超过3名,详见附件一)。各镇根据行政村数,结合养殖模式、数量及分布等实际情况,配强配足动物防疫员。经相关职能部门测算,全区需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80名(详见附件二),村级农业服务站共需配备人员总量为400名。
区、镇两级农业职能部门要加强村级种养技术队伍、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和动植物防控队伍建设,在整合现有各条线队伍的基础上,设定各自职责岗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逐步建立村委会—基地(合作社)—农户(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安全监管和防检疫网络。同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提高村级农业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应鼓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骨干或“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级农业服务站工作,并给予政策支持和待遇的优惠。
(六)经费和人员待遇
“五站”履行公益性职能的经费供给、装备保障以及人员经费按原渠道兑现,由镇财政予以全额保障。村级农业服务站所提供的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纳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人员工资报酬由镇财政以村级实际配备人员数为测算依据纳入预算,区财政以补贴形式按季划拨(每年人均1万元),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按考核兑现,主要用于人员工作补贴、考核费以及设备维修、运行费等,镇级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区级补贴资金。
区、镇两级政府要把村级农业服务队伍建设作为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稳定人员工资待遇收入,落实相关医疗和养老保障,以确保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考核机制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考绩档案,将“五站”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提供公共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对各镇农业百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村级农业服务站业务工作和考核评优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八)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拟定方案阶段(2010年7月—2010年9月底)
针对建立健全镇村农业服务机构涉及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经费安排、业务管理、日常考核等问题,广泛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以及各镇(开发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实施方案,确保其可行性和操作性。
第二阶段:确定方案与试点阶段(2010年10月—12月)
1、确定方案。就方案涉及的人员配备、职能配置、岗位设置、经费安排、试点推进等具体事项予以确认,加以落实。
2、落实试点。以奉城镇为试点,听取意见,做好人员梳理工作,摸清机构、人员基本现状,建立相关基础材料,拟定试点方案。
3、定岗定职定人。设置岗位,按岗定职,以岗择人,制定“三定”方案。
4、配备村级队伍。明确村级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组成,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5、正式启动。
第三阶段: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1年8月)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推进方案,至年底,全面完成其余各镇(开发区)的“五站”体系建设。
第四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
深入听取各镇在镇、村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相关运作机制,理顺管理机制,完善考评奖励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促进镇、村农业服务体系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切实把我区“三农”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一:各镇村级种养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安排表
附件二:奉贤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表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贤区财政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农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推进奉贤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实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沪农委[2010]6号文《关于加强本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18条意见精神,到2011年我区将在建立健全镇、村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支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村农业服务体系网络。现就具体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和区委二届十次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协调各方力量,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提高本区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理顺机制、明确职责、规范运行,至2011年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服务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分工协作、配置精干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
三、具体设想
(一)组织保障
由区人保局牵头,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农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和区农委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二)机构名称和性质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现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梳理、整合,规范职能配置,组建农业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渔政水产站和综合管理站“3+2”职能机构(简称“五站”),“五站”性质属农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水产渔政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信息、农业旅游、农用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等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能
1、农业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农林技术推广、农机管理工作的总体布局、年度目标,细化本镇农林生产及技术推广、农机管理的工作规划、年度目标和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粮油、蔬菜、瓜果、林木花卉等栽培技术的指导、培训、宣传和普及工作;参与落实粮油、蔬菜、食用菌、瓜果、林木花卉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新肥料的应用、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协助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耕地分等定级、农田环境质量普查、农用灌溉水以及农田土壤样品的田间取样工作,配合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有关科技项目的实施、生产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储备以及苗情、肥情和农业环保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农作物病虫发生和消长规律及其变动态势,配合做好指导防治工作;严密监测、预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扩展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种类,提高预报准确率,推进测报技术标准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服务可视化和检疫管理智能化;减少农药使用,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降低有害生物的危害和损失;开展植保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林政管理、林业养护、林业统计、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相关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开展农机新技术推广、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指导和服务、农机维修保养和检测、农机安全生产监理等工作,协助落实农机技能培训、农机化项目的实施和农机安全普法教育;负责解决本镇种植业生产中出现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2、动物疫病防控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本区动物疫病防控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细化本镇动物疫病防控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完成新城疫、狂犬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负责做好动物产地检疫,严格做到到场到户开证;协助做好各种动物血液、尿液和饲料等样品的采集,及时送有关部门检测;负责对所属养殖场的防疫消毒设施、养殖档案记载、免疫情况以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监督与检查。
3、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根据本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增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法律意识;加强对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规范和指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督畜禽养殖户实施强制免疫,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和监测工作,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全面掌握辖区内地产农产品的安全信息,指导建立农业信用体系;对村级地产农产品安全监管员进行管理与考核,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4、水产渔政站。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精神,根据本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镇水产、渔政工作总体布局、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协助开展水产新技术推广、入户指导和相关项目的落实与实施;配合做好水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和渔业、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助开展档案渔业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监测和保护工作;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救助和保护管理;配合做好近海、滩涂和内陆涉渔工程管理,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渔业生态环境;落实渔业许可制度,加强日常水域管理检查,严格执行近海和内河禁渔期等渔业行政法规。
5、综合管理站。根据全区农业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制定和细化本镇农业科技信息、农民培训、农业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提高镇级农业科技信息化水平;突出区域优势,配合做好农业旅游景点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管理工作;注重质量,加强指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水平;加强农用土地承包管理,加大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其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整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其它有关职能工作。
(四)管理体制
“五站”作为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日常管理属地化,业务工作由区农委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指导,村级农业服务站以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技术支撑,具体由村委会负责操作。
(五)人员组成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根据职能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定编、定职、定岗,同时明确“五站”人员构成,岗位职责。各镇可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种养业规模、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等现状进行人员配备。站长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具有专业特长、且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编内或现有集体干部兼任。凡核定编内余额新进人员实行统一招聘,并统一列入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内,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条件,注重在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村级农业服务站负责人原则上由村委会班子成员兼任,按照职能需要和种养规模,各村另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种养技术员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员。以平均1000亩耕地配备1名专职人员为测算依据,则全区共需配备320名村级专职种养技术员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员(每村配备数量最多不超过3名,详见附件一)。各镇根据行政村数,结合养殖模式、数量及分布等实际情况,配强配足动物防疫员。经相关职能部门测算,全区需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80名(详见附件二),村级农业服务站共需配备人员总量为400名。
区、镇两级农业职能部门要加强村级种养技术队伍、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和动植物防控队伍建设,在整合现有各条线队伍的基础上,设定各自职责岗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逐步建立村委会—基地(合作社)—农户(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安全监管和防检疫网络。同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提高村级农业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应鼓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骨干或“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级农业服务站工作,并给予政策支持和待遇的优惠。
(六)经费和人员待遇
“五站”履行公益性职能的经费供给、装备保障以及人员经费按原渠道兑现,由镇财政予以全额保障。村级农业服务站所提供的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纳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人员工资报酬由镇财政以村级实际配备人员数为测算依据纳入预算,区财政以补贴形式按季划拨(每年人均1万元),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按考核兑现,主要用于人员工作补贴、考核费以及设备维修、运行费等,镇级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区级补贴资金。
区、镇两级政府要把村级农业服务队伍建设作为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稳定人员工资待遇收入,落实相关医疗和养老保障,以确保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考核机制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考绩档案,将“五站”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提供公共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对各镇农业百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村级农业服务站业务工作和考核评优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八)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拟定方案阶段(2010年7月—2010年9月底)
针对建立健全镇村农业服务机构涉及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经费安排、业务管理、日常考核等问题,广泛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以及各镇(开发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实施方案,确保其可行性和操作性。
第二阶段:确定方案与试点阶段(2010年10月—12月)
1、确定方案。就方案涉及的人员配备、职能配置、岗位设置、经费安排、试点推进等具体事项予以确认,加以落实。
2、落实试点。以奉城镇为试点,听取意见,做好人员梳理工作,摸清机构、人员基本现状,建立相关基础材料,拟定试点方案。
3、定岗定职定人。设置岗位,按岗定职,以岗择人,制定“三定”方案。
4、配备村级队伍。明确村级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组成,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5、正式启动。
第三阶段: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1年8月)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推进方案,至年底,全面完成其余各镇(开发区)的“五站”体系建设。
第四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
深入听取各镇在镇、村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相关运作机制,理顺管理机制,完善考评奖励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促进镇、村农业服务体系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切实把我区“三农”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一:各镇村级种养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安排表
附件二:奉贤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表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贤区财政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 |||||
各镇村级种养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安排表 | |||||
| | | | | |
镇(开发区) | 所辖行政村数(个) | 耕地面积 (亩) | 村级人员 配备数(名) | 备注 | |
南桥镇 | 17 | 36854.97 | 36 | | |
四团镇 | 19+2个镇属企业 | 43995 | 43 | | |
柘林镇 | 17 | 44670.5 | 38 | | |
青村镇 | 24 | 41791 | 41 | | |
庄行镇 | 14+4个镇属单位 | 55428 | 40 | | |
海湾镇 | 1+2个公司 | 21980 | 8 | | |
奉城镇 | 38 | 69659.5 | 66 | | |
金汇镇 | 18 | 39182 | 38 | | |
奉浦 | 9 | 5970 | 3 | | |
临海 | 7 | 1323 | 1 | | |
农业园区 | 9 | 9600 | 3 | | |
海港 | 5 | 9478.2 | 3 | | |
合计 | 178+8个镇属 单位(公司) | 379932.17 | 320 | | |
附件二: | ||
奉贤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表 | ||
序 号 | 镇 别 | 人 数 |
1 | 南桥镇 | 3 |
2 | 奉城镇 | 16 |
3 | 四团镇 | 20 |
4 | 青村镇 | 10 |
5 | 金汇镇 | 12 |
6 | 柘林镇 | 8 |
7 | 庄行镇 | 8 |
8 | 海湾镇 | 3 |
合计 | 80 |
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