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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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印发《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沪奉府办〔201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精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本区建筑市场,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本区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加强资质动态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责任,有效提升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强化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注册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责任制;修订和完善本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出台本区建管工作的指导性政策;改革本区建设工程监管体制,构成区镇两级政府两级监管的层级监管体系,实现本区建设工程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加大违法开工工程查处力度
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绿化工程,公用管线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发展改革、建设、消防、安全监管、环保、房屋管理、规划土地、水务、绿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建设工程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行为;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支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二)规范承发包行为,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承发包手续。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行为;资质资格管理部门要严把资质审核关,进一步强化资质动态监管,强化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各镇(开发区)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区相关部门开展小型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加大建筑市场稽查力度,有效遏制本区建筑市场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三)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的规定组织施工。区镇(开发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各类建筑材料的抽样检查,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质量隐患要及时制止,并责令责任方予以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强化现场监理掌控力
本区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费按市级规定取费。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制,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物价和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理取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低价竞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监理不作为行为。
(五)加强建设从业人员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安排建筑业施工人员专项培训教育经费。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方面的业务技能及法制培训,明确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对注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挂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项目经理挂空名,包工头掌实权”现象的发生;实行实名制登记和上下班考勤制度,强化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违法工程建设
各镇(开发区)建管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违法建设工程,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违法建设工程信息;会同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制止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土地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地、无规划许可的各类建设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无图施工、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证的行为。
(七)健全监管体系,实现建设工程监管全覆盖
以层级监管、网格化监管为原则,区、镇(开发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充实和配足监管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建成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行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本区建设工程监管全覆盖。
(八)推进政企分开,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限期清理、脱钩隶属的建筑企业,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
三、主要任务
整顿和规范本区建筑市场任务分为八个方面六十六项,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步骤
本次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健全机制提升管理等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至2月)
1、成立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总体方案,提出总体要求,实施任务分解。
2、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明确日常管理部门,根据全区总体部署,结合各自行业要求,制订整顿工作具体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召开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开发区)、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工作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内容和明确各自管理职责。
4、通过“两台一报”、政府网站等形式,向全区宣传各个阶段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3月至4月)
1、各镇(开发区)针对市、区两级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本区域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行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各镇(开发区)开展相互循环检查,并对各镇(开发区)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至6月)
1、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对各镇(开发区)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行业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3、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总结全区的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7月至10月)
1、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条线积极迎接市相关条线的抽查。
2、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巩固提高自查自纠成果。
3、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讨监管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健全层级监管体系工作目标。
(五)健全机制,提升管理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
1、全面迎接市领导小组的督查。
2、制订及出台本区建筑市场长效管理制度,实现全区建设工程监督的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人民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建专职工作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水务系统的水利水务建设工程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落实责任,健全体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的指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做好综合协调、考评、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沟通信息。区相关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体推进,确保任务落实。区监察局要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的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行政监察。
(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区、镇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监管、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相互促进。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在整治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加大处置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一是要严肃查处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人。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据行政处罚标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办案质量。
(五)加强培训,提升全行业管理水平。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专业培训机构及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平台,强化对区镇两级建管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人员、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等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安全质量管理及从业技能,全面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六)积极探索、实施长效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成果,创新管理政策、创新管理机制,建立长效建设管理制度。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本区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建设工程监管机构,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保证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开展专项检查的经费。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镇级建设工程监管机构,配足人员、保证经费。
附件: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任务分解表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精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本区建筑市场,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本区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加强资质动态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责任,有效提升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强化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注册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责任制;修订和完善本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出台本区建管工作的指导性政策;改革本区建设工程监管体制,构成区镇两级政府两级监管的层级监管体系,实现本区建设工程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加大违法开工工程查处力度
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绿化工程,公用管线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发展改革、建设、消防、安全监管、环保、房屋管理、规划土地、水务、绿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建设工程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行为;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支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二)规范承发包行为,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承发包手续。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行为;资质资格管理部门要严把资质审核关,进一步强化资质动态监管,强化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各镇(开发区)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区相关部门开展小型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加大建筑市场稽查力度,有效遏制本区建筑市场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三)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的规定组织施工。区镇(开发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各类建筑材料的抽样检查,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质量隐患要及时制止,并责令责任方予以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强化现场监理掌控力
本区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费按市级规定取费。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制,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物价和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理取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低价竞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监理不作为行为。
(五)加强建设从业人员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安排建筑业施工人员专项培训教育经费。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方面的业务技能及法制培训,明确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对注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挂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项目经理挂空名,包工头掌实权”现象的发生;实行实名制登记和上下班考勤制度,强化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违法工程建设
各镇(开发区)建管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辖区内违法建设工程,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违法建设工程信息;会同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制止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土地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地、无规划许可的各类建设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无图施工、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证的行为。
(七)健全监管体系,实现建设工程监管全覆盖
以层级监管、网格化监管为原则,区、镇(开发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充实和配足监管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建成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行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本区建设工程监管全覆盖。
(八)推进政企分开,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限期清理、脱钩隶属的建筑企业,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
三、主要任务
整顿和规范本区建筑市场任务分为八个方面六十六项,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步骤
本次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健全机制提升管理等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至2月)
1、成立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总体方案,提出总体要求,实施任务分解。
2、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明确日常管理部门,根据全区总体部署,结合各自行业要求,制订整顿工作具体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召开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开发区)、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工作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内容和明确各自管理职责。
4、通过“两台一报”、政府网站等形式,向全区宣传各个阶段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3月至4月)
1、各镇(开发区)针对市、区两级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本区域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行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各镇(开发区)开展相互循环检查,并对各镇(开发区)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至6月)
1、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对各镇(开发区)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行业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3、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总结全区的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7月至10月)
1、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条线积极迎接市相关条线的抽查。
2、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巩固提高自查自纠成果。
3、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讨监管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健全层级监管体系工作目标。
(五)健全机制,提升管理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
1、全面迎接市领导小组的督查。
2、制订及出台本区建筑市场长效管理制度,实现全区建设工程监督的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人民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建专职工作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开发区)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水务系统的水利水务建设工程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落实责任,健全体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的指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做好综合协调、考评、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沟通信息。区相关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体推进,确保任务落实。区监察局要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的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行政监察。
(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区、镇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监管、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相互促进。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在整治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加大处置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一是要严肃查处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人。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据行政处罚标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办案质量。
(五)加强培训,提升全行业管理水平。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专业培训机构及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平台,强化对区镇两级建管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人员、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等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安全质量管理及从业技能,全面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六)积极探索、实施长效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成果,创新管理政策、创新管理机制,建立长效建设管理制度。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本区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建设工程监管机构,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保证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开展专项检查的经费。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镇级建设工程监管机构,配足人员、保证经费。
附件:奉贤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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