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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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M38)
1. 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的招商单位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商。
2. 项目范围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就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进行国内公开招商,招商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详见招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年。
3. 经营商资格能力条件
3.1 经营商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商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经营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经营商须保证,在本次招商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商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业绩要求:经营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如供应商提供的1份合同业绩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视为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①经营商须提供其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1份与本次招商同类(充电运营服务业绩)的合同业绩,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需提供对应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经营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时间、合同内容、服务期、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②经营商须提供其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1份与本次招商同类(包含储能系统(不低于450kWh容量)租赁或者服务或者供货业绩)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经营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时间、合同内容(含容量)、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4) 其他要求:
a) 制造商授权:如果经营商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储能设备不是经营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需明确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货物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均予以否决。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招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2025年7月4日9:00至2025年7月11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经营商,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经营商,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公司呈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联系人:聂得政
电话:021-6875 8765
邮箱:niedezheng@sinochem.com
8. 联系方式
2025年7月4日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M38)
1. 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的招商单位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商。
2. 项目范围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就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进行国内公开招商,招商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飞行区充电设施运营项目(社会化经营招商)(详见招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年。
3. 经营商资格能力条件
3.1 经营商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商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经营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经营商须保证,在本次招商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商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业绩要求:经营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如供应商提供的1份合同业绩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视为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①经营商须提供其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1份与本次招商同类(充电运营服务业绩)的合同业绩,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需提供对应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经营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时间、合同内容、服务期、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②经营商须提供其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1份与本次招商同类(包含储能系统(不低于450kWh容量)租赁或者服务或者供货业绩)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经营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时间、合同内容(含容量)、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4) 其他要求:
a) 制造商授权:如果经营商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储能设备不是经营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需明确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货物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均予以否决。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招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2025年7月4日9:00至2025年7月11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经营商,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经营商,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公司呈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联系人:聂得政
电话:021-6875 8765
邮箱:niedezheng@sinochem.com
8. 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588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
邮编: 200000 | 邮编:200000 |
联系人:贾涛 | 联系人:聂得政、吴金泽、杨铭 |
电话:021-22369616 | 电话: 聂得政021-6875 8765 吴金泽021-6875 282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iedezheng@sinochem.com/wujinze@sinochem.com |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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