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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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1 采购人名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300号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采购内容: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详见 第四章) 到货期及项目进度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具备到货条件,并可根据最终用户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且完成安装、调试。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1)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制造商授权:供应商须为所投主要货物(爆炸物探测器)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同一制造商品牌的产品仅能由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货物(爆炸物探测器)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询价响应均被否决。
(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其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1份与本次采购同类(爆炸物探测器)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额外币,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询价文件获取:(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17:00至2025年0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9(3)所列情况除外,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百舸厅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 编:200122
业务联系人:邓晓辉、聂得政、杨铭、吴金泽
电 话:邓晓辉021-6875 2235、聂得政021-68758765
传 真:021-68757980
电子邮件: dengxiaohui5@sinochem.com/niedezheng@sinochem.com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1 采购人名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300号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采购内容: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详见 第四章) 到货期及项目进度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具备到货条件,并可根据最终用户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且完成安装、调试。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1)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制造商授权:供应商须为所投主要货物(爆炸物探测器)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同一制造商品牌的产品仅能由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货物(爆炸物探测器)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询价响应均被否决。
(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其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1份与本次采购同类(爆炸物探测器)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额外币,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询价文件获取:(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17:00至2025年0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9(3)所列情况除外,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百舸厅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 编:200122
业务联系人:邓晓辉、聂得政、杨铭、吴金泽
电 话:邓晓辉021-6875 2235、聂得政021-68758765
传 真:021-68757980
电子邮件: dengxiaohui5@sinochem.com/niedezhe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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