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华路119弄1号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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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华路119弄1号房屋公开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华路119弄1号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2025-06-09 00:00:00
一、项目情况:
1、位置: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19弄1号,建筑面积约887平方米,为上海市公有非居住房屋,上海交通大学拥有使用权。
2、请参加竞标的单位充分了解所招租房屋的现状和瑕疵。参加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
二、经营业态:
经营业态为商业用房,可做餐饮、办公使用,不可用作居住、工业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娱乐场所用房,同时应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法规及规划。
三、出租出借期限:
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无免租期。
四、租金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先付后用,租金按季度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逾期三个月不支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房屋保证金为3个月房租,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到期后返还。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5年6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竞租响应书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B楼509办公室(电话:18217683898,收件人:***),邮寄之前请向快递服务公司确认所使用的快递服务是否可以入校,因所使用的快递服务无法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校区而不能正常应标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快递费用由投标单位支付。
六、资质要求
在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
七、竞租响应书
竞租响应书应包括如下部分,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服务体系、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法人章);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获奖情况;
6.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竞价书
出价应大于或等于7.02元/平方米/天。竞价书上应有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名。
(三)服务管理方案
1. 房屋使用计划、用途;服务理念,管理运行方案,相关制度等;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包括安全承诺等);
2. 承租过的物业情况;
3. 社会服务情况以及社会评价。
4. 企业获奖情况;
5. 企业法人简介;
6.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竞租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竞租响应书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竞租响应书正本和副本须A4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竞租人代表在首页签字。
竞租响应书应密封,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于密封口加盖竞租单位公章,封袋上应写明竞租人名称和地址。
八、评审方式
1、 由招租人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集体商议,根据各竞租人的报价、业态规划、服务及管理方案并综合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多方因素后确定承租人。招租人没有义务向竞租人解释竞租成功及不成功的原因。所有竞租文件不予退还。
2、 评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
3、 有效竞租人数量为两家及以上时,将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委员会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在各评委依据评审办法进行独立评分后,按评分高低依次排出名次。确定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竞租人为成交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九、竞租人承诺
竞租人承诺一旦竞租成功,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内部装修需符合政府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
3、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光线和空气等污染(若有),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要求,不得干扰到附近居民和学校教工及学生的正常生活。
十、其他说明
1、 协议到期后学校收回房屋,承租方需要无条件腾退。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出租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生效,若未获批准,本次招租结果作废。
3、 水电费、网络费用、以及其它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公安、卫生等)。
4、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用。
5、 租赁期间,承租房屋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养护等工作与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6、 租赁期限内的房屋使用安全,防火防盗安全以及楼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安全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7、 房屋不得转租。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jiangyuanda@sjt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509室
2025年6月9日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
2025-06-09 00:00:00
一、项目情况:
1、位置: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19弄1号,建筑面积约887平方米,为上海市公有非居住房屋,上海交通大学拥有使用权。
2、请参加竞标的单位充分了解所招租房屋的现状和瑕疵。参加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
二、经营业态:
经营业态为商业用房,可做餐饮、办公使用,不可用作居住、工业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娱乐场所用房,同时应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法规及规划。
三、出租出借期限:
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无免租期。
四、租金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先付后用,租金按季度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逾期三个月不支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房屋保证金为3个月房租,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到期后返还。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5年6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竞租响应书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B楼509办公室(电话:18217683898,收件人:***),邮寄之前请向快递服务公司确认所使用的快递服务是否可以入校,因所使用的快递服务无法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校区而不能正常应标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快递费用由投标单位支付。
六、资质要求
在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
七、竞租响应书
竞租响应书应包括如下部分,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服务体系、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法人章);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获奖情况;
6.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竞价书
出价应大于或等于7.02元/平方米/天。竞价书上应有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名。
(三)服务管理方案
1. 房屋使用计划、用途;服务理念,管理运行方案,相关制度等;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包括安全承诺等);
2. 承租过的物业情况;
3. 社会服务情况以及社会评价。
4. 企业获奖情况;
5. 企业法人简介;
6.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竞租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竞租响应书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竞租响应书正本和副本须A4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竞租人代表在首页签字。
竞租响应书应密封,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于密封口加盖竞租单位公章,封袋上应写明竞租人名称和地址。
八、评审方式
1、 由招租人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集体商议,根据各竞租人的报价、业态规划、服务及管理方案并综合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多方因素后确定承租人。招租人没有义务向竞租人解释竞租成功及不成功的原因。所有竞租文件不予退还。
2、 评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
3、 有效竞租人数量为两家及以上时,将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委员会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在各评委依据评审办法进行独立评分后,按评分高低依次排出名次。确定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竞租人为成交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序号 | 评分要素 | 评分权重 | |
满分为100分 | 1 | 采用综合法计算,即满足招租文件要求报价的最高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竞租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竞租价/基准价)×20%×100,最高为20分。 | 20 |
2 | 承租过高校物业,与高校合作良好,遵守高校房屋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10分)承租高校物业期限超过三年,期间无不良记录,无拖欠租金的情况。(10分) | 20 | |
3 | 在承租物业期间,配合所在地区事业发展或公益服务,并获得过所在街区好评(10分);获得过有社会影响力的奖项或评价(1-10分);企业法人社会影响力(1-10分) | 30 | |
4 | 房屋使用规划,运营管理方案,服务理念,安全承诺,其他符合招租方要求的内容。(1-30分) | 30 |
九、竞租人承诺
竞租人承诺一旦竞租成功,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内部装修需符合政府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
3、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光线和空气等污染(若有),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要求,不得干扰到附近居民和学校教工及学生的正常生活。
十、其他说明
1、 协议到期后学校收回房屋,承租方需要无条件腾退。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出租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生效,若未获批准,本次招租结果作废。
3、 水电费、网络费用、以及其它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公安、卫生等)。
4、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用。
5、 租赁期间,承租房屋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养护等工作与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6、 租赁期限内的房屋使用安全,防火防盗安全以及楼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安全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7、 房屋不得转租。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jiangyuanda@sjt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509室
2025年6月9日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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