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全年安全生产宣传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全年安全生产宣传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全年安全生产宣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全年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全年安全生产宣传
2、项目编号:ZRYH-cs-2025-012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宣传、重点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持续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一是日常宣传工作。按不同时期生产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预防、提示宣传,制作并发放横幅、宣传册、海报等;二是重点专项宣传工作。认真落实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等重点专项安全生产宣传方面要求,组织开展各类专题交流、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等宣传活动;三是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第24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 “五进”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具体情况查看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5-12上午09:30至2025-05-16下午16:30
2、获取方式:携带下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现场进行验证,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
3、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及单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5: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5:0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306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306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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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7396623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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