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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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清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5041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投标入资
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3、如果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如果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注:推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促进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规范进口货物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到2025年04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对采购信息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证照的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本(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5月12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七、其他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类似证照)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函原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如果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如果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原
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淮安路736号
汾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清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 569号4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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