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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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5-工 05-004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政法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要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提供车 辆租赁服务,涉及车型包括 5 座轿车、7 座商务车、19 座以上中型巴士、35 座以上大型巴 士、45 座以上大型巴士)。最高限价:人民币 40.00 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具 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服务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 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政法学院基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 法律、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信誉。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过程中以及 合同履行期限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 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
大违法行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提供的运营车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证和行驶证。
(7)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准驾车型相符的驾 驶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具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7 楼 会议室。未按时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2364 号(人行入口)7 楼会议室。(请 各位供应商到达上述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后,电联代理单位经办人。请各位供应商合理安排时 间,准时出席开启会议。)
七、其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3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
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 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 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 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 提交材料。
1.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获取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应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 办理。本项目将对提交上述完整资料的合格供应商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的纸质资料,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保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 元/份,售后不退。只接受扫码支付方式,不接受现金和银行 转账。供应商成功付款、获取采购文件后,采购文件的售后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通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的相关资料,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当天寄于代理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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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 联 系 人: *** 17349796070、***
电 话: ***
电子邮件: 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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