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政法学院AI教学助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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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AI教学助手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海政法学院 AI 教学助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5-工 05-004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政法学院 AI 教学助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政法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17 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政法学院 AI 教学助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政法学院 AI 教学助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7 楼 评标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7 楼 评标会议室。本次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启。开启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 1 正 2 副准 时出席开启会议。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 AI 教学助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5-工 05-004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17 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 四、项目范围及内容: 基于 AI 助教语义识别、深度学习等多项智能技术,支持在学生在线课程学习的过程中,提 供 24 小时在线学习答疑服务,并通过督促提醒、资源推荐、智能出题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 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的需求与疑问,加深学生对课程知识点的理解,扩展知识面,缓解教 师答疑、辅导资源紧缺的问题。能力模型接入 DeepSeek。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五、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报名 获取方式: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600 元/本,售 后不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否则不予接待。(凡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通 过转账方式支付,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简称”,如未备注则视为未转账,请各供应商注意。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提倡通过网上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将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所须的全部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email 至 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并抄送至 caochunbo@huganggroup.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并电联告知代理单位。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获取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应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注: 1)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 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 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获取磋商文 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 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3)通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的相关资料,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当天寄于代理公司。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 入口)7 楼评标会议室。 本次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启。开启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 1 正 2 副准时出席开启会 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车位紧张,请预留时间)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 联 系 人: *** ***、曹春波 17349796070、张慧、张锋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ruanbankang@huganggroup.com 我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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