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江湾物料仓库消防整治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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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江湾物料仓库消防整治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江湾物料仓库消防整治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STGCHDJL-2025-0338-DY)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江湾物料仓库消防整治已通过上机辆发展财〔2025〕13号的审批,资金已落实。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两次竞争性谈判后均不满足谈判条件而流标,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上海铁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前来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车站西路213号
2.2 项目内容:江湾物料库面积较大,存放大量滤棉备品,虽然滤棉为阻燃体,但打包厢为纸质可燃物,且楼上为职工宿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该物料库安装消防喷淋及室内消防栓。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的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3.供应商资质条件及要求
3.1基本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须为上铁机辆公司2024年准入施工单位。
3.2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人员建造师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供应商)。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与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
- 项目接电、焊接等实施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证资质证书。
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证资质证书。
3.5供应商须具备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近两年内类似消防工程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需提供近 2 年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供应商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发包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能超过1家;
(8)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
4.1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采购的发包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发包业务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2025-0338-DY标书款”。
4.2 请受邀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5日发包业务代理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2025-0338-DY单一来源谈判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发包业务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338-DY+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谈判办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第二轮报价为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2日14时20分。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开标时间: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2开标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3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9.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单一来源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3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21-51225830
发包业务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200070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1-52801128
电子邮箱: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2025-0338-JT报名表
发包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业务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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