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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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 (招标编号:SHFR2025-02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 一、招标条件 本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90063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须 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文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 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 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 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上海市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售价:比选文件 6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1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1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七、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 新村街道办事处委托,为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 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项目编号:SHFR2025-028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购置家具采购 采购预算:***.3 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 须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文件);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 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5.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 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 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 1. 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 被委托人身份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 三个月的证明文件); 5.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 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公司 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上海市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售价:比选文件 600 元/ 本,售后不退。 注: 1、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 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为配合办公楼防疫要求,前来现场报名验证的供应商需提前叁小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报名单位名称及来访人员,我司会向大楼物业及保安报备。如未电话通知错过规定时间内报 名验证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1 日 下午 13:00(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地址: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五、其他事项 (1)有意参与投标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所有上传的报名资料,(原件验看,复印 件留存),至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 本次投标,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 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2)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联 系 人:*** 电 话:(021)62365080 传 真:(021)6236508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 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 司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3500 号 2 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021- 62857352 电子邮件:7946937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047375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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