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渡河路690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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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渡河路690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招标编号:SHFR2025-02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须 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4.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需备案)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 的);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 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 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1 日 15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 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 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 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2. 项目编号:SHFR2025-027 3.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大渡河路 690 弄小区停车棚改造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项目预算:25 万元整(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5. 工期:30 个日历日, 二、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须 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4.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需备案)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 的);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 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 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 1.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 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 的);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 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 位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1、请 自行携带 U 盘拷贝电子版;2、为配合办公楼防疫要求,前来现场报名验证的供应商需提前 叁小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报名单位名称及来访人员,我司会向大楼物业及保安报备。如 未电话通知错过规定时间内报名验证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上海 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五、 供应商提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6 日 下午 13: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在本文 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文件,将被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 其他事项 (1)有意参与投标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至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 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2)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 联系方式 八、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200070 虚谩 委托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3500 号 2 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021- 62433429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 件)向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3500 号 2 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021- 62433429 电子邮件:7946937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斐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 100 号 608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047375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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