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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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5-工02-003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0.00万元;最高 限价:37.0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套覆盖学校全流程采购管理的数字化平台,实现 采购业务线上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同时对接学校网站站群,支持推送采 购信息到部门门户网站。(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到2025年04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验证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 入口)开标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 入口)开标会议室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截图时间必须在公告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6、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 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 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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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1-57131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
联 系 人: 史丛维、苑玉新13524440151、13523116834
电 话: 13524440151
电子邮件: shicongwei@huganggrou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202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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