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法定公告及提醒告知事项邮函费用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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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法定公告及提醒告知事项邮函费用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法定公告及提醒告知事项邮函 费用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2025CZZ00010310004-003-000004-0003)
一、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项目名称: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法定公告及提醒告知事项邮函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法定公告及 提醒告知事项寄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 172 号令)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 164 号令)配套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 号)以及《机动车登记工 作规范》(公交管〔2022〕75 号)中规定,法定公告及提醒告知事项“应当通过挂号邮件或 者邮政快递方式”向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送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 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而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法定公告及提醒告知均是《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等加盖 公章的公文,故只能通过邮政进行寄送。
综上,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 155 号
三、公示期限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
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 300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 6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hiyue@siticotr.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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