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上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4000250123165383-14191707
项目名称: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
预算编号: 1425-W000041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17165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217165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89499.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17165.00
简要规则描述: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真新街道,主要包括吉镇社区居委会(吉镇路445弄32号、48号)两处用房进行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5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如允许分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拟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12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和“服务热线”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清峪路885号
联系方式:021-69196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泰宸商务楼1210室
联系方式:17821517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黛媛
电 话:17821517792
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4000250123165383-14191707
项目名称: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
预算编号: 1425-W000041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17165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217165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89499.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17165.00
简要规则描述:吉镇社区居委用房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真新街道,主要包括吉镇社区居委会(吉镇路445弄32号、48号)两处用房进行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5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如允许分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拟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12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和“服务热线”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清峪路885号
联系方式:021-69196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酉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泰宸商务楼1210室
联系方式:17821517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黛媛
电 话:1782151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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