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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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Y-2025-H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3072万元,招标人为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发
展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7.3072万元,供货期:10个月。 质保期:1年(从货物验
收合格交付时间起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按照《浦江镇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浦江镇纪委、监察办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包
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申办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
午,查询申办地址为联航路1528 号浦江镇行政办公中心9113
室),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6.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5日09时3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
人的授权书原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公告附件内下载)o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从联航
路1588号进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从联航
路1588号进入)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闵行
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的委托,就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
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采购计划经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
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本项目类别为货物类。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集中
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属于非政府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2025-H02
采购内容:拟为浦江镇病媒生物防制器械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7.3072万元
供货期:10个月。质保期:1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时间起计)。具体需求
以比选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按照《浦江镇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浦江镇纪委、监察办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包
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申办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
午,查询申办地址为联航路1528 号浦江镇行政办公中心9113
室),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6.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公告附件内下载)c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19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携带报名材料前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购买比选文件
逾期不再办理。比选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现金), 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
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c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
Q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51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yz581016@163.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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