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皓韵路(浩舟路-新川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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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皓韵路(浩舟路-新川路)新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2953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2953001001
- 公告标题:
- 皓韵路(浩舟路-新川路)新建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PD1188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荣路381号 招标人联系人: 赵飞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022339852 招标项目名称: 皓韵路(浩舟路-新川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南起新川路以北,向北再转向东,终点接浩舟路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工程实施的皓韵路南起新川路以北,向北再转向东,终点接浩舟路,道路全长约304.85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 127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075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0750000.00元人民币(1075万元) 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 其他说明: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最大雨水管道管径为1000mm ;最大污水管道管径为300mm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相关失信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2)投标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3)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报价中的人工费占分部分项合计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投标人需在投标函附录中自行填报,未填报或填报比例低于15%的均作否决处理。(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否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17时00分到2025年03月18日 17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宇华 联系电话: 18918322065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本项目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开标时系统读取投标文件的第一章第四节“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中的保函编号并向开具保函的银行发起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评判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据。若发现保函信息有误的,投标人可自系统查询到信息后30分钟内,在开标页面或登录交易平台发起二次查询申请,保函信息以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3-13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源URL:
https://ciac.zjw.sh.gov.cn/NetInterBidweb/GKTB/DefaultV2017.aspx?gkzbxh=204543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3-13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3-18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徐宇华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0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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