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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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公告
  • 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发布: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
2)本项目最高限价:16.2352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雨污水配套,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新增雨污水管道及窨井、人行道拆除及修复、原市政井封堵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或图纸。
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5)工期:30日历天,计划工期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4月28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3-13 17: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3-20 17:00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材料:
2.1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被授权代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只限现金)。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凡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点击参与项目进行报名,除在网上报名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楼)。验证通过后,方可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
四、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5-3-2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3-24 13:30:00;
3、磋商时间:2025-3-24 14:0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03室。
3、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法定代表人出席:
(1)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被授权代表出席:
(1)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文件;
(2)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以上资料携带不全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磋商时所需携带的其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参与磋商的人员必须与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人员一致)
(2)最终报价表(详见附件);
(3)最终电子报价文件(最终报价时不允许总价下浮,须现场进行重新组价后重新报价并同时提交电子版GBQ6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潮和路280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03室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16193325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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