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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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上海 上海市 |
采购单位 |
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YZB2025006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一套虹桥镇智慧楼宇运营管理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
三部分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
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
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9时3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比选文件费6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楼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YZB20250061
3、预算金额:29.00万元人民币
4.项目概况: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一套虹桥镇智慧楼宇运营管理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
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二、合格的响应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
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
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3-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3-19 16:00 截止(上午 09:30-
11:00;下午13:30-16:00),潜在投标单位可在上述时间段内携以下材料前往上海申诣建设
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600元/本,售后不退,领取比选文件同时需提交
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注:响应供
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
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885号C栋2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8219176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人: 黄倩、韩贞
电 话: 17693420521
电子邮件: 17693420521@163.com
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9
(签名)
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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