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虹口区社会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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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社会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虹口区社会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报建编号: 2402HK0252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虹口区社会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救助管理站、上海市虹口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558号
招标人联系人: 谢祥荣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64691810
招标标段名称: 虹口区社会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柳营路35-41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柳营路35-41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室内装饰修缮,并同步实施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等改造更新,涉及修缮建筑面积2580.84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811.22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811.2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991400.00元人民币(699.14万元)
建设周期: 20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承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不得大于2家,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6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怿艺 联系电话: 13761463718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虹口区唐山路570弄1号底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3月31日 10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虹口区唐山路570弄1号底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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