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上海电力物资公司(利永)2025年子公司(含原集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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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 上海市 采购单位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网上海电力物资公司(利永)2025年子公司(含原集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网上海电力物资公司(利永)2025 年子公司(含原集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授 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招标编号:CY0925SLYH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上海电力物资公司(利永)2025年子公司(含原集体企业)第一次物资授权竞 争性谈判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 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警报警灯采购; (002)2025年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框架; (003)2025年二月生产物资;(004)2025年监测装置及配件框架; (005)2025年信息通信 设备及配件框架; (006)2025年辅助设备及配件框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度警报警灯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灯具类销售业绩不少于20 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提供应答人所投产品中灯具和每类至少一种型号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0022025年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框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所投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5000台。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提供所投配件或配件所属设备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 报告。; (0032025 年二月生产物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同类销售业绩不少于20万元。 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0042025年监测装置及配件框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所投同类产品累计供货 业绩不少于20万元; 2、集货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 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情况将纳入技术评分细则。; (0052025年信息通信设备及配件框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所投同类产品累计 供货业绩不少于20万元; 2、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集货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 授权、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 (0062025年辅助设备及配件框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所投同类产品累计供货 业绩不少于20万元; 2、集货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 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情况将纳入技术评分细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6日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1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华源电子评标基地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 公司受托组织开展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授权采购工作,实际采购人 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并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 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 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 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 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 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 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 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 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 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 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一供应商管理一资质能力核实一资质能力核 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 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 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 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 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 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 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 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 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 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 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 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 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 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 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 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 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 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 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 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 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 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 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 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 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 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 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 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 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 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 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 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 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 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0:00-24:00时(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口 https://ecp.sgcc.com.cn 囗https://sgccetp.com.cn, 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 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 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 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 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一“电子 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 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 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 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 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一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 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一投标工 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 话:010-63411000。 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5注意事项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4日上午9:30。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应答 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应答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 递交的文件,应答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应答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 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41号 邮编:200235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辅楼 邮编:200235 联系人电话:宋步凡51195535 51195539 电子邮件:tyzbfwz@126.com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 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上 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 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 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 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永电力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39号 联系人:赵旭明 电 话:51195548 电子邮件:zhaoxuming@sh.sgc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吴中路39号辅楼319室 联系人: 宋步凡 电 话: 51195535 电子邮件: tyzbfwz@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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